览富财经网消息,8月20日公开信息显示,因财务核算、业绩披露不准确,中达安(300635)及责任人被广东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号)等规定,我局对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达安或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财务核算不准确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顺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顺水)计算坏账准备有误,2022年多计提坏账准备322.32万元,2023年少计提坏账准备267.74万元,中达安持有广东顺水 67%的股权,导致中达安披露的2022年年报少确认归母净利润 183.56万元、2023年年报多确认归母净利润152.48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的归母净利润的1.02%、36.69%。以上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公司信息披露不准确
(一)公司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2024年1月30日,中达安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1月1日至12月 31 日实现归母净利润为盈利750万元至1,100万元;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130万元至-250万元。4月23日,中达安披露了《2023 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4月29 日,中达安披露了 2023 年年度报告,2023年公司经审计归母净利润为415.64万元,扣非净利润为-621.41万元。
公司业绩预告与实际情况差异较大,信息披露不准确。以上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公司未按规定审议及披露关联交易。2023年度,中达安接受关联方提供服务的交易金额1,102.59万元未及时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以上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张萌作为公司董事长,吴君晔作为公司时任总裁,陈天宝作为公司总裁,杨萍作为公司财务总监,张龙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全部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其中,张萌、杨萍和张龙对公司上述所有违规行为均负有主要责任;吴君晔对上述第一项2022年年报披露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陈天宝对上述第一项2023年年报披露违规行为和上述第二项、第三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处罚决定如下:
对中达安、张萌、吴君晔、陈天宝、杨萍、张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中达安是以工程监理为主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业务。
截至发稿,中达安总市值10.0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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