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体育界爆出的纠纷多涉及运动员与体育总会之间,同时做仲裁必须由双方自愿提出,未来如何协调各方、费用安排等,属先导计划是否能成功的关键。 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直指,“体育争议解决先导计划”不是赚钱的计划,政府虽然会提供资助,但负责的机构要以非牟利机构的心态去做,“喺香港做仲裁本身已经系好光荣嘅事,对负责机构未来发展都系好事,希望大家一齐帮手去做,相信双方都唔使拎咩钱出嚟。”
▲张国钧直言,“体育争议解决先导计划”不是赚钱的计划。 叶伟豪摄
最重要是传递仲裁好处
张国钧称,每一个体育总会有自己的章程如何去处理不同的纠纷,律政司不能强制要求各总会必须使用仲裁,但港协暨奥委会可在企业管治指引中要求或鼓励各总会使用,强调最重要是教育各总会仲裁的好处,律政司就提供参考的法律条款,让他们明白及有意愿去使用。 他亦解释在推动体育仲裁过程中,港协参与十分重要,如他们支持项目,才可以更好推动各总会参与。
资助结束后吸引力降? 张:会再检视
至于费用方面,他坦言:“叫运动员同总会做仲裁,运动员边有钱? 呢个系真嘅”,因此每宗案件政府都会有一定的资助,但不会多,希望仲裁员在港参与不同个案累积经验,亦是以半义务形式去做,唯独要支付的是负责机构的文书工作、秘书处支持等,始终有人力支出,形容是以类似实报实销的状态去营运,但如果持续发展成熟时,希望可全面转成商业发展。
被问到如先导计划资助结束后费用提升,令参与人数大幅下降,当局会如何处理,他重申目前不知道能接到多少宗个案,希望鼓励更多人去参与,要先看未来数年的成果如何,若一下子没有资助后令吸引力下降,届时会作检视,“究竟系再延续? 减一半(资助)? 但如果到时大家用过觉得好又会有唔同,人家去讲系言之尚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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