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儿童及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的保护,香港政府今日(12月16日)起扩大性罪行定罪纪录查核机制涵盖范围至准自雇人士,合资格申请人可透过全新的网上平台递交申请及预约到指定六间24小时运作的警署提交指纹。政府发言人表示,准自雇人士包括但不限于私人导师、音乐老师、运动教练、提供上门服务的人士等。查核机制仍属自愿性质,由雇主自行评估风险后考虑查核需要,并由合资格申请人办理申请。
▲今日(12月16日)起,性罪行定罪纪录查核机制的涵盖范围,将扩大至涵盖“准”自雇人士。
申请人可经香港警务处网上服务申请平台(www.es.police.gov.hk)递交申请表格和相关文件、查询申请处理进度及缴交申请费用。除位于湾仔的警察总部的性罪行定罪纪录查核办事处外,警务处亦在分布于港九新界的六间指定警署(北角、油麻地、牛头角、屯门、沙田及荃湾)增设24小时套取指纹服务,预约时段更具弹性。
此外,2024年12月16日或之后递交的新申请或续延申请,查核申请有效期亦由18个月延长至36个月,从而减少申请人因查核申请有效期已过而需重新申请或续延申请的次数。发言人说,多项优化措施,包括推出网上申请平台、增设24小时套取指纹服务和延长查核申请有效期,大大提升系统容量、缩短处理申请的时间,便利市民。
最快一年后推第二阶段 涵盖所有现有雇员及自雇人士
政府于2011年底推行查核机制,让招募从事与儿童或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有关工作的雇主,得以查核准雇员是否有任何指明列表中的性罪行刑事定罪纪录。在是次查核机制扩大涵盖范围之前,合资格申请人包括由向机构或企业应徵与儿童或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有关工作的准雇员、合约续期雇员,以及由外判机构派到其他机构提供有关工作的雇员。
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于2022年5月发表《性罪行检讨中的判刑及相关事项》,建议扩大查核机制涵盖范围至所有现有雇员、自雇人士和志愿工作者。发言人说,政府同意并会分阶段落实相关建议,以期在加强对儿童及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的保护的同时,确保查核机制系统有足够承受能力。政府表示会参考第一阶段将查核机制涵盖范围扩大至准自雇人士的相关经验,考虑最快一年后推出第二阶段,将涵盖范围扩大至所有志愿工作者;最终目标将范围扩至最大以涵盖所有现有雇员及自雇人士。届时会再公布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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