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时期提倡玄学的人的目的也不尽相同,有的是以玄学来粉饰名教的危机,遮盖当权者的荒淫,有的则将清淡玄理作为对当权者表现抗议的方式。嵇康就是后者中的突出代表。嵇康(224—263年),字叔夜,谯国铚(今安徽宿县西南)人,在魏做过中散大夫,不仅是思想家,也是文学家、音乐家,是“竹林七贤”之一。其着作辑为《嵇康集》。他曾公开声称“非汤武而薄周孔”(《与山巨源绝交书》,《嵇康集校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第122页)(4),也是“竹林七贤”之一的向秀闻之大惊失色,劝他不要因此而闯下大祸,嵇康则仰天大笑,毫不在意。他鄙视儒学名教,提出“越名教而任自然”的思想,要求摆脱名教的束缚,满足人的自然欲望。他把名教和自然对立起来,以为名教违背了人的自然本性,这和老、庄的道家思想有承继关系。但是,嵇康和庄子的“避世”“全生”的人生态度是不同的。他坚守自己的志向,当他的好友“竹林七贤”之一的山涛写信劝他不要与当权者顶撞时,他勃然大怒,当即挥笔写就绝交书。在他被扣上“言论放荡,非毁典谟”(《晋书·嵇康传》)的罪名而押上刑场时,依然执着自己的志向,从容不迫地弹奏了一曲《广陵散》。这是孔墨以身殉道的原则精神而不是道家的人生理想。
在天道观上,嵇康基本上是继承了汉代王充的气一元论。他魏晋时期提倡玄学的人的目的也不尽相同,有的是以玄学来粉饰名教的危机,遮盖当权者的荒淫,有的则将清淡玄理作为对当权者表现抗议的方式。嵇康就是后者中的突出代表。嵇康(224—263年),字叔夜,谯国铚(今安徽宿县西南)人,在魏做过中散大夫,不仅是思想家,也是文学家、音乐家,是“竹林七贤”之一。其着作辑为《嵇康集》。他曾公开声称“非汤武而薄周孔”(《与山巨源绝交书》,《嵇康集校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第122页)(4),也是“竹林七贤”之一的向秀闻之大惊失色,劝他不要因此而闯下大祸,嵇康则仰天大笑,毫不在意。他鄙视儒学名教,提出“越名教而任自然”的思想,要求摆脱名教的束缚,满足人的自然欲望。他把名教和自然对立起来,以为名教违背了人的自然本性,这和老、庄的道家思想有承继关系。但是,嵇康和庄子的“避世”“全生”的人生态度是不同的。他坚守自己的志向,当他的好友“竹林七贤”之一的山涛写信劝他不要与当权者顶撞时,他勃然大怒,当即挥笔写就绝交书。在他被扣上“言论放荡,非毁典谟”(《晋书·嵇康传》)的罪名而押上刑场时,依然执着自己的志向,从容不迫地弹奏了一曲《广陵散》。这是孔墨以身殉道的原则精神而不是道家的人生理想。在天道观上,嵇康基本上是继承了汉代王充的气一元论。他谓“意足”,就是固守自己的志向。所以在他的心目中,人最主要的是“得志”,“人无志,非人也”(《家诫》,第315页)。
自从儒术独尊以来,董仲舒的天命论占据了统治地位。王充将必然和偶然对立起来,也导致了宿命论。王弼用体用不二的观点看待必然和偶然,认为必然性的常道和偶然性的变动是统一的,但他强调重要的是把握必然。他说:“物无妄然,必由其理。”(《周易略例·明彖》,第591页)“无妄然”即必然,天地万物都要遵循必然的规律。王弼把这个规律叫作“天命”,说:“天之教命,何可犯乎?何可妄乎?”(《周易注·无妄》,第343页)这样,王弼实际上用必然性吞并了偶然性,把宿命论变得更精致了。他说统治者是“上承天命”,而被统治者是“顺命而终”。嵇康在人道观上肯定人力的作用,并突出了一个“志”字,具有向宿命论挑战的意义。这在当时可称为空谷足音。他认为,一个人不论是处于穷困的境地还是显达的高位,都应当要“遂其志”(《与山巨源绝交书》,第116页),即牢固地守住自己的志向,坚持不懈,保持节操;始终行心之所安,一切出之自然而非勉强。嵇康强调人应当成为这样的“守志之盛者”(《家诫》,第316页),犹如牧羊之苏武那样。在这里,嵇康认为培养人的德性、节操,要靠意志力;道德行为,要出于意志的自愿选择,因为只有出于自愿,才会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心安。先秦儒家已指出意志具有“专一”和“自愿”的双重品格,嵇康的独特之处,是把意志的自愿同道家的自然原则相联系。他说:“夫民之性,好安而恶危,好逸而恶劳。故不扰则其愿得,不逼则其志从。”(《难自然好学论》,第259页)他以为六经、名教引诱人们追逐名利,压抑人的自然欲望,就是对人性的“扰”与“逼”。所以,人们只有挣脱名教的束缚,不受外力的干扰和逼迫,行动出于自愿,才能真正安逸。他还说,在远古时代,没有文字和教育,但人们可以“不学而获安”(《难自然好学论》,第264页)。可见,嵇康强调的是伦理学上的自愿原则,而对自觉原则(通过教育来培养自觉的德性)未免有所忽视。不过,他敢于向宿命论挑战的精神,在中国传统哲学中是可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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