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男女涉2020年初口岸爆炸案,今高等法院踏入第21天审讯。 侦缉警员供称,他从明爱医院及大角咀宏创方的闭路电视片段中认出次被告李嘉滨,并指李的眉毛看上去很短及“呈V字型”,又重提李的步姿“左右手揈,好似丞相咁样行”,加上李被捕,警员与李接触逾20个小时,对于李戴口罩时的容貌非常清楚。
侦缉警员温文镜续出庭作供。 控方展示明爱医院的闭路电视片段,温供称从影像中认出被告李嘉滨,并指透过其步姿和眉毛认出,又指李嘉滨的眉头至眉毛中间较深色,眉毛尾部较浅色,所以看上去眉毛很短及“呈V字型”。
温又称,透过李嘉滨的外套、背囊、有橙色边的黑色长裤、黑色鞋及其步姿确认身份,并重提李嘉滨“左右手揈,好似丞相咁样行”。 控方问及,李嘉滨被捕后,警员带了李嘉滨去不同地方。 法官陈仲衡则关注,李嘉滨被捕后被戴上手扣,“锁住嘅丞相?”,控方应指明没有戴手扣的情况。 温续供称,在没有上手扣时,李嘉滨的步行方式如同上述。
控方又播放2020年3月7日宏创方内的闭路电话片段。 温供称,拘捕李嘉滨后接触逾20个小时,“所以好清楚李嘉滨戴口罩个容貌”,并且确认片段中从宏创方停车场走出来的男子是李嘉滨。
8名被告依次为37岁无业汉何卓为、26岁装修工李嘉滨、28岁金融从业员吴子乐、30岁程序工程师张家俊、29岁文员杨怡斯、25岁入境处登记主任张琸淇、23岁大学生何培欣及25岁测量员周皓文。
首7名被告被控“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指他们于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在香港串谋他人,意图导致他人死亡或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订明标的、在订明标的内或针对订明标的送递、放置或引爆爆炸装置。 7人另被控交替控罪、即“串谋导致爆炸”罪。 李嘉滨另被控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罪。 周皓文则被控一项企图制造炸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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