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署本月30日起优化车辆牌照及简化申请所需文件。 该署会向成功续领“行车证”的车主发出通知书,列明车辆最新牌照有效期,并会发出不再载有届满日期的“行车证”。 车主获发此行车证后,如车辆资料不变,每次续牌后可沿用同一张而毋须更换贴在车头的行车证。 在牌照届满前,运输署会透过车主提供的电子联络方式,向车主发出续牌提示。
署方表示,车主可扫瞄行车证上方新设的二维码,毋须登记便可于运输署车辆牌照网上查询平台实时查阅牌照的届满日期。
署方亦会简化车辆牌照申请文件,车主续牌毋须再提交“牌簿”,验车合格后亦毋须提交“验车纸”。 若经网上申请续领车辆牌照,在香港保险业联会的后端支持下,如运输署成功经联会的网上系统实时核实车辆保险纪录作为有效的证明,车主便毋须上载保险单。
另外,《2024年道路交通(车辆登记及领牌)(修订)(第2号)规例》已获立法会通过。 新法例要求车主在接获运输署通知后3个月内为其两年未领牌的车辆续牌,或把车辆拆毁或永久送离香港后向运输署取消车辆登记,否则会构成罪行; 而未领牌车辆会保留在有关车主名下。
如个别车主有实际困难而未能采取所需行动,或有合理理由不为其车辆领牌,可向运输署提出申请豁免。 新法例计划在明年12月实施,运输署会适时藉宪报刊登公告订明生效日期,并在新法例生效前,公布申请豁免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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