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宪,将许智峯、郭荣铿、袁弓夷、郭凤仪、邵岚、许颖婷及任建峰共7人列为“潜逃者”,实施四项措施,包括“撤销特区护照”、“禁止提供资金等或处理资金等”、“禁止与不动产相关的某些活动”、“与涉及有关潜逃者的合资企业或合伙相关的禁止”。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上午11时,将会主持记者会,警务处副处长(国家安全)简启恩及国家安全处总警司李桂华亦会出席,预料将交代有关决定。
以上内容归星岛新闻集团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引用。
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佐伊科技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发布者:rmltwz,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rmltwz.com/shangye/229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