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处国家安全处今日(24日)公布新一批被国安处通缉名单,包括6名窜逃海外人士,罪行包括煽动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警方以每名通缉人悬红100万,呼吁市民就有关人士提供消息。 警方又指国安处较早前已经向法院申请拘捕令,呼吁通缉人士“悬崖勒马”、“珍惜机会”、回港自首,不要“一错再错”。
警方:6人肆无忌惮在外地成立和加入组织
6名被通缉人士包括前黄大仙区议员刘珈汶、前“学生动源”召集人锺翰林、理工大学前助理教授锺剑华、发起“香港议会”的何良懋、前无线艺人郑敬基、“香港自由委员会基金会”成员张晞晴。
香港警务处副处长(国家安全)简启恩指他们的共同点是出卖自己国家及香港,罔顾香港人利益,窜逃海外后继续进行危害国家安全及损害香港社会整体利益的事情,称警方一定会“追究到底”,并会采取“一切措施”,包括切断资金链,以有效防范、制止任何人继续资助这些人士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他指根据香港国安法第33条,如犯罪行为人自动放弃继续犯案、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重要线索,可以从轻处罚,警方呼吁上述通缉人士悬崖勒马、珍惜机会、回港自首,不要“一错再错”。
国家安全处总警司李桂华表示6人“肆无忌惮”在外地成立和加入组织,继续进行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他们罪行包括在国安法下的21条煽动分裂国家罪、22条颠覆国家政权罪、29条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6人详细罪行
29岁女子刘珈汶涉嫌干犯国安法21条、29条,案发时间在2021年10月至2024年5月期间,案情指刘以“香港民主委员会”要员的身份,发布文章和演讲,在社交媒体鼓吹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亦向外国官员、议员、政客要求对中国和香港进行制裁、封锁或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包括要求制裁参与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官员以及废除香港驻其他地方经贸办的特权。
23岁钟翰林涉嫌干犯国安法21条、29条,案发时间在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期间,而钟早前已因分裂国家罪、洗黑钱罪等罪名,在2021年11月被判43个月监禁,在2023年6月刑满出狱后,按法例要遵守惩教署的监管令一年,但同月指自己要到外地旅游,但一直没有回港,因此钟因违反监管令而被惩教署通缉。
案情指钟在外地继续透过不同平台和方式,包括成立“香港独立倡议委员会”,亦克求外国政客对中国和香港进行封锁等敌对行为。
64岁钟剑华涉嫌干犯国安法21条、29条,案情指他在2024年5月至2024年6月期间,透过不同平台鼓吹港独行为,亦在2020年12月至2023年11月期间,克求外国对中国和香港进行制裁、封锁、采取敌对行动,包括联名要求外国制裁香港国安法的法官及检控官,并要求关闭香港经贸办特权等。
69岁何良懋涉嫌干犯国安法22条,案情指他至2022年7月,透过不同平台和方式,包括联通其他人士筹组香港议会选举筹备委员会,希望透过选举进行公投及香港自决,藉此推翻香港政权机关。
62岁郑敬基涉嫌干犯国安法21条、29条,案情指他在2020年7月至2024年6月期间,在社交媒体操作一个名为“香港台HongKonger Station”的频道,发布多段煽动分裂国家的影片,并发布贴文等推动港独行为,并多次在不同平台克求外国对中国和香港进行制裁,包括要求外国引用马格尼茨基法案,向与国安法香港的官员进行制裁。
19岁张晞晴涉嫌干犯国安法21条、29条,案情指她在2022年8月至2024年11月期间,以香港自由委员会基金要员身分,发布文章、讲话,在社交媒体上发布贴文、影片等,鼓吹香港独立,期间向外国克求外国对中国和香港进行制裁,包括恶意要求提升香港营商风险等。
每人悬红100万 警方呼吁市民提供消息
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总警司李桂华指上述案情非常严重,警方高度重视案件,现时会以每名通缉人悬红100万,呼吁市民就有关人士提供消息。
有记者问及,初步看过钟剑华的社交平台账户,内容主要是一些个人评论及转载新闻,到底具体涉案言论为何。 李桂华回应指,有关人士涉及煽动分裂国家罪,在社交平台驱使人做此事,“自己讲或者转载都有”,另涉及勾结外国势力,其中有切实地参加联署,呼吁制裁香港的检控官、法官。 他认为如有关人士认为自己没有犯法,最好的方法就是回港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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