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男女涉2020年初口岸爆炸案,今(30)于高等法院踏入第25天审讯。警长供称,他曾到怀疑用作储存爆炸原材料的宏创方单位内搜查,并发现改装灭火筒、防弹背心、通渠水、1枝内有爆燃炸药的玻璃樽、81斤烟花和引线等;单位内亦发现了次被告李嘉滨的学生证和电费单。
▲警方案发后于宏创方检走证物。资料图片
警长王启锋供称,他于2020年3月7日晚上约11时46分,到大角咀宏创方1008室进行证物检取工作,检取了8件防弹背心、25箱化学粉末、3枝改装灭火筒、5件黑色护甲、4枝通渠水、1罐天拿水、1枝内有爆燃炸药的玻璃樽、81斤烟花、3包加1束引线、31包硝酸钾等;屋内亦发现被告李嘉滨的中学学生证、2019年11月的电费单、以及有李嘉滨指纹的煲盖。
确认警在1009室内检获防毒面具
李嘉滨代表大律师朱宝田盘问时,问王在行动训示中有否获提供疑人资料。王称当时其队伍负责两名疑人,但不包括李嘉滨;他当时收到指示,思疑1008室和1009室可能存放了爆炸品原材料。辩方质疑,王在书面供词中没有提及接获指示搜查1008室。王解释,训示中有提到1008室,但队伍在宏创方电梯大堂先截停了1009室的两名租客。
王确认,他在1009室内检获防毒面具、硬顶棒球帽、电脑、中银提款卡、写有姓名“何卓威”的病假纸等。王亦在租客唐敬丰身上搜获了1008室的锁匙,并在唐的见证下,进入1008室内搜查。辩方追问,当时是否由唐签署书面同意书。王称不记得,但指1008室亦有搜查令。
8名被告依次为37岁无业汉何卓为、26岁装修工李嘉滨、28岁金融从业员吴子乐、30岁程式工程师张家俊、29岁文员杨怡斯、25岁入境处登记主任张琸淇、23岁大学生何培欣及25岁测量员周皓文。
首7名被告被控“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指他们于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在香港串谋他人,意图导致他人死亡或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订明标的、在订明标的内或针对订明标的送递、放置或引爆爆炸装置。7人另被控交替控罪、即“串谋导致爆炸”罪。李嘉滨另被控“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罪。周皓文则被控一项“企图制造炸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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