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2月4日电 三名早前被廉政公署分案起诉的香港国际机场第三跑道项目(“三跑”项目)分判商时任“工头”,4日承认向逾80名工人索贿共约88万元(港元,下同)以协助工人受聘,其中一名被告并妨碍司法公正,指示工人向廉署报称没有提供贿款。
廉署发言人表示,廉署对贪污採取零容忍态度,建造业工人如被索贿以换取聘用,应即时拒绝并向廉署举报。廉署24小时举报贪污热线:25 266 366。
被告邓国梁,50岁;何玉川,57岁;及叶致富,57岁;同为德铸工程有限公司(德铸)时任“工头”。案发时德铸是“三跑”项目分判,负责招聘建筑工人进行各类工程。三名被告负责带领工人在项目工地工作,并有权指派工作予工人。德铸不容许任何员工向其他员工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以协助对方受聘。
邓国梁今日在区域法院承认三项罪名,即两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以及一项串谋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罪名,违反普通法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案件押后至三月十八日判刑,期间邓国梁还押惩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邓国梁于2020年6月至2021年3月期间,指示另外两名“工头”及其他工人,向约80名木工、杂工、索具装配工人及电工,收取每个工作天贿款40元至400元,共约70万元。廉署调查发现,该等工人因害怕失去工作而不情愿地向邓国梁支付贿款。
邓国梁又于廉署调查该案期间,串谋其中一名“工头”指示部分工人向廉署人员作出虚假陈述,报称自己并没有向邓国梁或其他人士提供贿款。
分案被起诉的何玉川今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六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即于2020年9月至2022年1月期间,要求四名受其监督的木工,每个工作天向他们支付贿款100元至200元。
该四名工人相信如不答应何玉川的要求便会遭解僱,因此不情愿地向他支付贿款。何玉川最终从四人接受贿款共约16万元。他获准保释至2月26日判刑。
同案另一名德铸时任“工头”周贵辉,50岁,今日否认一项贿赂及一项勒索罪名。案件押后至3月26日审讯。
在第三宗案件,被告叶致富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四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获准保释至2月18日判刑。他承认于2022年2月至6月期间向三名木工收取贿款逾20000元及六条香烟。
香港机场管理局、有关总承建商中国水电—中国电建—保华—建信联营及德铸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上述案件4日分别由高级检控官冯美琪及廉署人员李子丰、郑锦棠及王沛伟代表控方出庭。
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佐伊科技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发布者:rmltwz,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rmltwz.com/shangye/279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