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2月6日电一名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诉的政府资助小学时任校长,6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讹称未获发薪金及获授权提取资金筹办活动,诈骗校方向他重複支付两个月的薪金及学校款项共逾27万元(港元,下同)。
陈奕鑫,47岁,仁济医院赵曾学韫小学时任校长,承认四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
裁判官余俊翔将案件押后至21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报告,期间被告还押惩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被告分别于2023年4月初及5月初先后向学校讹称,没有透过银行自动转账收到同年3月份及4月份的薪金,诈骗校方以支票向他补发该两个月的薪金共逾15万元。
被告又于2023年5月至6月期间,两次向学校讹称获办学团体及校监批准,从该校的银行户口提取资金为职员及学生筹办活动,诈骗校方向他支付两笔共12万元的款项。
廉署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被告分别于2023年3月底及4月底,已透过银行自动转账方式收取该两个月的薪金。此外,被告获校方支付活动筹办费用12万元后,将款项存入其个人银行户口作私人用途,并且从来没有以有关款项支付该校任何开支。被告于2023年12月底离职。
该校办学团体仁济医院及法团校董会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6日由廉署人员刘彦农代表出庭。
廉署发言人表示,校长作为学校领导人,绝不可在履行职务期间利用公事身份谋取私利。廉署一直以“三管齐下”的策略维护教育界廉洁,除了会继续严厉执法,廉署亦为学校编製了《学校管治与内部监控防贪锦囊》,并为校长及教职员举办防贪讲座,协助学校巩固良好管治及廉洁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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