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22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知名电影人宋歌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成。财新网报道,宋歌被判囚两年三个月,罚款20万元(人民币‧下同)。内地“红星新闻”27日报道宋歌犯案详情,包括造假虚增利润6.58亿(人民币‧下同)。
▲内地知名电影人宋歌被判囚两年三个月,罚款20万元。
报道披露法院查明指出,2019年,为使《倩女幽魂》和《大宋宫词》两部电视剧满足2018年收入确认条件,宋歌伙同张云龙、陈颖、贾园波、周征源、陈晨等人虚假签署《倩女幽魂》影视收益权份额转让合同;周征源、陈颖伙同娄晓曦虚假签署《大宋宫词》影视收益权份额转让合同。
通过向宋歌伙同娄晓曦筹划并成立的一家公司出资,再以资金回流方式伪造合同付款流水,最终以4.59亿元被确认为上市公司年度业务收入,虚增利润近2.5亿元。
此外,为避免北京文化子公司、由知名经纪人王京花创立的星河文化商誉减值,2018年12月,宋歌分别指使张云龙、贾园波、陈颖等人通过伪造影视剧相关业务、品牌营销代理业务等,虚增星河公司业绩,导致北京文化2018年年报虚增资产1668万多元、虚增收入744万多元、虚增利润863万多元。
最终,上述财务造假行为导致北京文化2018年年报中共计虚增资产6.48亿多元,虚增利润6.58亿多元,虚增利润佔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158%,宋歌等人对年报内容签字确认。
宋歌曾担任北京文化董事长和影视顾问。在任期间,曾负责过《流浪地球》《战狼2》和《封神》等经典作品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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