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一名女乘客在珠海开往上海的高铁D942上被前座乘客近28寸的行李箱击中头部,当场晕倒。事发之后,前座女子仍淡定地吃东西。列车员与乘警赶到现场后,双方陷入责任推诿。女事主夏女士维权近半年,因行李箱主人住在不同省份,需跨省开庭,放弃提告,私下调解获行李箱主人赔偿1000多元医药费。
铁路部门拒担责
据了解,事发当日铁路工作人员称“未处理过类似事件”,也未明确责任划分,行李箱主人拒绝承担医疗费用。到站前夏女士要求签订调解协议,遭行李箱主人拒绝,“她要求必须提供除铁路外出具认定她有责任的认定书她才会承担责任,如果没有这个责任认定书她认为就是铁路方的责任。”
夏女士报警求助,到站后拉著行李箱主人陪同去做CT检查,但涉事女子很抗拒。列车员也在一旁劝阻说夏女士不能这样,并把那名女子拉上了车。后来,夏女士打电话致中国铁路投诉,铁路客服反馈铁路不会承担任何责任,且行李箱主人让她直接起诉。
▲当事人的起诉状。 微博@第一现场
夏女士起诉了前座乘客和铁路部门,但由于行李箱主人住在其他省份,需跨省开庭,考虑到时间和精力,夏女士最终选择了调解,由行李箱主人赔偿1000多元医药费,而铁路部门则拒绝担责。夏女士坦言,若非地域限制,她一定会追究到底,“这不是钱的问题,而是犯错的人必须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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