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岁的教师郝某某在一次争执后遭到攻击,身中四刀。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在逃离现场约50米处再次遭遇行凶者,情急之下捡起砖头进行反击,导致对方受伤并在随后的医院治疗中不治身亡。这一行为使郝某某在一审中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法庭认为他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但郝某某坚持认为自己的行为是为了自保。
事件回溯到2020年8月17日,郝某某与郭某某因之前的经济纠纷在电话中争吵,当郝某某回到自家小区门口时,遭到了郭某某持菜刀袭击。幸好同行的王某某及时介入,夺下了菜刀并扔在一旁,郭某某随之逃离。据郝某某家人透露,两人之前的矛盾源于工作报酬问题。
根据案情披露,郝某某在郭某某逃离后,向其离开的方向追赶,在不远处两人再次发生冲突。冲突中,郝某某使用砖头反击,导致郭某某受伤。法医鉴定确认郝某某面部的伤势符合被砖块击打所致。
时间推进到2024年8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二审开庭。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郝某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展开了激烈交锋。王某某作为证人提到,他返回时目击到郭某某再次攻击郝某某,郝某某手握砖头的情景。而公诉方观点认为,郭某某丢弃刀具离开后,对郝某某的直接威胁已解除,二人后续的冲突应视为相互斗殴,郝某某的行为被视作故意伤害。
郝某某的辩护团队表示,法庭尚未做出最终裁决,他们将持续为郝某某争取无罪判决。此事件在网络上引发了公众的广泛讨论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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