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纪委根据中共中央的批准,对江西省委常委、副省长任珠峰,江西省委常委、秘书长陈敏,以及江西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孙洪山在新余佳乐苑临街店铺发生的“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中的失职失责问题展开了立案审查。
这起事故被定性为一起群众身边的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其发生是多方面问题长期累积的后果。调查指出,江西省及有关地方的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在执行中央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上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对过往的典型事故教训汲取不足,对此次事故均负有一定责任。
具体而言,任珠峰作为负责安全生产和分管人防、消防工作的省委常委、副省长,未能充分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在安全生产上的责任规定,对本地区的安全生产统筹工作有所疏漏,尤其是对人防部门在违法地下室排查整治上的不力以及消防部门在安全整治上重部署轻实施的问题缺乏有效监督,因此对事故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将面临严肃问责。
陈敏作为当时分管住建部门的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同样未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住建领域的安全风险预判不足、重视不够,对住建部门长期以来未能发现涉事建筑违规情况及对冷库建设监管存在漏洞等问题监督缺失,对此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将接受严肃问责处理。
孙洪山,负责教育部门的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亦在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上不到位,对教育行业的安全风险预估不足,忽视了存在的问题,对教育部门监管工作的不足疏于管理,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同样面临严肃问责。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得到中共中央批准,决定对任珠峰同志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陈敏同志与孙洪山同志则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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