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余华英拐卖儿童案,法庭将择期宣布判决结果。庭审中,公诉机关指出,除已查明的案件外,余华英还涉及新的拐卖儿童罪行,被拐儿童数量从11名增加至17名。
余华英在1993年至2003年间,与龚显良、王加文共同在贵州、云南、重庆等地多次诱拐儿童。他们采用在目标地区租房并融入当地社区的方式,寻找潜在目标儿童。余华英惯于选择熟人为作案对象,利用熟悉关系降低警惕。
例如,1995年,余华英锁定邻居家的女孩杨妞花,以购买编织用品为由将其带走,随后将其从贵州贩卖至河北,直到31岁,杨妞花才找到回家的路。类似的手法在2002年和2003年的案件中再次上演,余华英和王加文利用熟络关系,先后拐走李聪和亮亮,同样卖往河北。
余华英在诱拐过程中常使用冰棒、糖果或游戏吸引儿童,如1993年的蔡某胜和1994年的肖某俊,均是因此被骗走并被贩卖。她甚至在作案时带上自己的女儿,以减少目标家庭的戒心,手法狡猾而冷酷。
一旦得手,余华英对待被拐儿童态度恶劣,如杨妞花回忆曾因反抗而遭受热水浇头的虐待。然而,余华英在庭审中否认了所有虐待指控。
目前,已有11名被余华英拐卖的儿童被找回,但他们的生活轨迹已被永久改变。每个受害者的背后,都是一段被改写的人生和漫长的寻亲之路。尽管如此,这些受害者通过不懈努力,借助DNA技术,逐渐与亲人团聚,为这段黑暗的历史带来了一丝光明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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