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的江某在申通快递黑龙江哈尔滨转运中心担任主管,不幸去世。据其亲属描述,江某的工作模式是上半个月白班,再上半个月夜班,每天工作时间为早7点到晚7点。10月17日晚,他在公司宿舍起床准备上夜班时,在卫生间突然昏迷,随后被送往医院ICU抢救。经过几天的努力,江某最终因脑干出血去世。
亲属表示,江某此前并未发现有基础疾病,并且入职前体检也未发现问题。然而,公司在处理此事时态度冷淡,称江某病发时不在工作期间,因此与公司无关。家属还提到,江某的工资每月约8000元至9000元,但公司并没有为其缴纳五险一金。面对高昂的医疗费用,家属感到无助,希望能尽快解决善后事宜。
申通快递哈尔滨转运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江某实际上是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相关事宜应由劳务公司处理。记者联系该劳务公司时,对方则表示不便透露更多信息,建议向家属了解具体情况。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付建指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的规定,如果江某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并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可以视同工伤。尽管江某发病时还未正式上岗,但从合理角度考虑,宿舍位于工作区内且与工作时间紧密衔接,可争取将其认定为与工作相关的特殊情况。即使不能认定为工伤,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如江某发病与工作时间、环境和强度有关,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需承担连带责任。此外,若江某与劳务公司签有劳动合同,即便合同被收走,也不影响劳动关系的存在,家属仍可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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