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首次登记集体林权不收费
山东省近日印发了《山东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标志着该省林业高质量发展进入新阶段。在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优化林权管理服务,将林权抵押登记纳入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体系,银行网点也将设立登记窗口,并推广使用电子抵押证明,从而实现林农和林企贷款及抵押登记只需跑一次的目标。
作为一项重要物权,林权已被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此次改革方案不仅优化了林权抵押登记服务,还推出了多项创新措施。例如,在办理集体林权首次登记或需要进行地籍调查时,政府将承担相关费用,不向林农收取调查费。
加强地籍调查与合同管理之间的衔接也是改革的重点之一。根据规定,林地承包合同和流转合同是确认林地权利的关键文件,不动产权证书则作为权利的法律证明。改革要求村组发挥积极作用,确保先完成地籍调查、再签订合同、最后颁发证书的流程得到严格执行,以保障林农和林企的合法权益。
此外,《实施方案》进一步简化了集体林权登记所需的申请材料。对于已经登记并拥有完整地籍调查成果的整宗林地,在申请变更、转移或抵押登记时,无需再次提交地籍调查资料。
鉴于历史上存在多个涉及集体林权的信息管理平台,给林农及林业经营主体带来了一定困扰,《实施方案》提出推进不同平台间的信息共享,包括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林权综合监管平台等,旨在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增强公众满意度。通过这些举措,希望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广大林农和林企,促进林业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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