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保局近日发布通知,扩大造血干细胞移植医保报销范围。本市医保参保人如果符合12类适应证,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的费用将纳入医保报销。
此次政策覆盖的对象包括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以及其他参照基本医保政策执行的人员。参保人员在具备相关资质的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时,发生的符合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将由基本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符合以下12类适应证的参保人员可以享受该政策:急性白血病、慢性白血病、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再生障碍性贫血、嗜血细胞综合征/噬血细胞综合征、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病/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症、重型地中海贫血、重度骨髓型放射病、部分恶性肿瘤以及部分遗传病、先天性疾病及代谢性疾病。
此次调整旨在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满足参保人员对造血干细胞移植适应证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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