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廉洁四川发布了一篇文章,披露了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一级主任科员黄承彦的贪腐细节。黄承彦,1966年10月生,四川岳池人,在职大学文化,199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曾任多个职务,包括华蓥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局长等。
2023年2月,黄承彦因涉嫌严重违法接受岳池县监委监察调查。同年3月,他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广安市纪委监委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8月,黄承彦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4年6月,黄承彦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
黄承彦在留置室中写下近20页的忏悔书,表达了深深的悔恨。他从一个意气风发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的专家变成了懊悔垂泪的阶下囚。1990年2月,黄承彦进入广安市华蓥市民政局工作,因敢闯敢干很快脱颖而出,得到了组织的信任和培养。1998年1月,32岁的黄承彦被提拔为华蓥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办公室主任,成为当时该市最年轻的正科级干部。三年后,他被交流到华蓥市国土资源局任副局长。
尽管职务由正科级变为副科级,但黄承彦对新岗位充满期待,认为权力更大也更有吸引力。上任后,他分管矿产资源等领域,手中掌握了重要权力。不法商人闻风而至,通过各种方式试图与黄承彦建立关系。在频繁的吃喝玩乐中,黄承彦的思想防线逐渐松动,开始自我膨胀。2003年,他在帮助“煤老板”贺某某购买煤矿过程中收受感谢费8万元,这是他第一次收受贿赂。
随着职位的提升,黄承彦的权力欲望愈发膨胀。2009年,他升任华蓥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黄承彦将土地整理项目的消息透露给商人王某某等人,未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直接拿下项目的承建权,并从中获利。最终,他因受贿罪被判刑。
黄承彦在自然资源规划系统深耕多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累计受贿金额达数百万元。他挥霍无度,生活奢侈,最终在反腐败力度加大的背景下惶惶不安。高墙铁窗内的黄承彦,醒悟得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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