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储户在银行取款时遇到障碍的情况时有发生。11月27日,河北邢台一名女子在某银行支行取款2.5万元受阻,她将现场视频发布到网络后引发热议。银行解释称,该客户出示的银行卡户主为其丈夫,且账户长时间未使用,当天又有款项汇入,因此银行担心客户可能遭遇诈骗而进行核实。
这名女子表示,即使她不住院,也有权自由支配自己的钱。从法律角度来看,我国银行和信用社开展储蓄业务的基本原则是“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这意味着,何时取款、取多少以及用途都应由储户自行决定。
类似情况并不少见。11月28日,沈阳一位网友反映她在缴纳房租时无法转账,到网点取款时又被要求提供户口本和结婚证等证明材料。今年6月,长春市的一名网友在银行取款时被告知需要辖区派出所同意。这些事件均引起广泛关注。
许多网友表示自己也遇到过类似情况,尽管具体要求有所不同,但这种现象具有普遍性。银行通常解释称,这些措施是为了反诈。例如,邢台和沈阳这两起事件中,账户出现“快进快出”的情况,即先有款项转入账户,随后又转出,银行认为这种情况有电信诈骗嫌疑。
为了反诈而牺牲用户的储蓄自由是否必要和合法合规,公众意见不一。一些人认为这些措施很有必要,但也有人认为这种经历非常糟糕。实际上,银行采取了多种反诈举措,包括降低用户银行卡的转账额度,并要求用户提供多种证明材料来恢复额度,这往往需要去柜台办理。
目前没有权威数据表明这些限制手段对反诈的效果如何,不同银行甚至同一银行的不同支行所采取的措施也不尽相同。社交媒体上有人怀疑,某些银行是否以反诈为名阻碍用户资金流动,试图把钱留在自家银行。
本月26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四部门联合印发《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的相关情况。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央行高度重视“资金链”精准治理工作,指导商业银行和支付机构统筹做好涉诈风险防控和优化服务工作,不采取“一刀切”的风险防范措施。这说明监管部门已经注意到部分银行反诈措施存在不完善之处。
银行应配合反诈工作,但需避免大面积误伤,需在技术、流程等方面进一步优化。无论如何,储户对资金的自由支配权受到法律保护,银行不能以反诈为名随意限制储户对个人银行账户的合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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