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女星徐熙媛(大S)昨日(3日)突传死讯,终年48岁。大S与前夫汪小菲育有一子一女,两人的离婚诉讼仍未尘埃落定,而大S传拥有数亿身家,遗产如何分配成为外界关注焦点。大律师陆伟雄向《星岛》表示,两人的婚姻在内地缔结,在处理跨境婚姻纠纷时,正常情况下应在婚约缔结地、即内地法院处理,“像香港跨境结缘的夫妇,若在内地结合,离婚时也要返内地处理。”
▲大S(左图)与前夫汪小菲(右图)育有一子一女。
不过,因大S与汪小菲的子女在台湾出生,处理抚养权一般是交由台湾法院处理,“这正是本案的複杂性,因事件刚刚发生,且涉及不同地区的法律系统,若大S的亲属不愿交出孩子,可能情况会变得很複杂。情况如当年陈同佳案,纵想回台湾自首,当地法庭也可以不理会。”
香港惯例抚养权未必归血缘最亲近之人
陆伟雄续指,若按照香港的惯例,一般而言子女的抚养权非必然判及血缘最亲近之人,法庭会视乎孩子可获得的成长环境、教育条件等作出判决,“极端情况下,如父亲正坐监、吸毒,法庭也不会判给他。”至于财产上,在香港法例下,若死者未有立下遗嘱,配偶可优先分配到一定比例,而剩下的钱则由配偶及子女再平分,“换句话说,即配偶通常会分到最大份。”
执业律师:在何地离婚最关键
香港执业律师及大湾区派驻律师、法学教授苏文杰则指,一般而言按照婚姻法,在何处结婚非最重要,重点在于“在何地处理婚姻关係”,包括离婚诉讼,并以当地法例为宣布基准,“举例如大S当日在香港离婚,便会用香港的原则处理抚养权等事宜;若在台湾则会用当地的离婚原则处理。”不过他指出,不论在何处离婚,支付赡养费的原则通常是直至任何一方身故为止,或支付一方再婚便结束,“除非死者有人寿保单将受益人写作前配偶及子女,又或是一笔过支付赡养费,否则直至一方身故后,另一方亦无法从遗产中作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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