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少女两年前涉在楼梯间遭2女3男袭击后,不但被其中一名女生非法禁锢,更被要求向男性提供性服务,借此赚钱还款。涉案女子早前承认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另外两男女经审讯后裁定罪成,余下两男罪脱。裁判官王证瑜今于西九龙法院分别判3人感化令、更生中心及教导所。王官判刑指,被告面对的案情性质严重,若成年人干犯相若控罪,必定面对长期的监禁式刑罚。
▲认罪被告黎嘉楹获判感化令。资料图片
两女被告有悔意男被告未远离不良份子
王官判刑时指,首被告黎嘉楹坦白认罪,显示真诚悔意,毋需事主出庭作供,重温惨疼经历,引述感化官报告正面,念其仅17岁,判处感化令12个月;至于另一名否认控罪女被告经审讯后定罪,令事主在法庭上由头到尾重新重温经历,对事主造成二次创伤。惟王官引述其报告内容,考虑其个人及家庭背景,且于报告中坦白承认罪责,将本案犯错的行为归咎于结识不良朋辈,欲于将来切断与不良份子的联系,重新做人,王官终下令判她入更生中心。
至于罪成男子朱天乐,王官指其背景差劣,不但于学校表现不佳,更有2项刑事定罪纪录,加入黑社会多年,有吸毒习惯及毒瘾,曾被判入戒毒所。王官斥被告进入戒毒所后,仍没有远离毒品及不良份子,违反监管令,遂认为被告须要长时间的更生计划,以协助他改过自生,终判他入教导所。
后楼梯中袭击事主犯案
5名被告依次为17岁黎嘉楹、16岁女生、19岁运输工人朱天乐、18岁李谦朗及林子健,同被控1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指他们于2023年10月3日在九龙某大厦后楼梯袭击女子X。黎另被控1项普通袭击,指她同日于彩虹邨紫薇楼地下后楼梯袭击X。黎早前承认上述两项控罪,16岁女生及朱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余下两人罪脱。
16岁女被告被控两项非法禁锢罪,指她同日非法禁锢X;及被控两项煽惑16岁以下儿童作出猥亵行为,指她在同年10月3日及4日分别煽惑X向他人提供性服务。16岁女被告否认上述控罪,早前被裁定罪成;朱另承认1项管有3张他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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