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器/枪枝/枪械/邓炳强/立法会】政府拟修订《火器及弹药条例》,以落实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关于打击非法制造和贩卖枪枝及零部件的补充议定书,完善香港对火器元件或弹药的规管。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4日讨论相关安排,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建议修例后将非法贩运和制造火器或弹药定为独立罪行,令刑责更加清晰,最高可监禁20年,当局拟于今年4月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
▲海关利用科技堵截枪枝或配件,以大数据及人工智能去辨识高危地方或店铺的包里。资料图片
警方5年检31件火器
选委界吴杰庄关注,过去5年有多少宗涉及真枪、零部件、弹药走私贩卖的案件,以及这些非法枪枝及部件多数从哪里来、哪里出售,当局未来将如何加强堵截及与其他地区的情报互换。他亦称科技发达,无论3D打印或人工智能技术十分普及,令想犯法的人或可于网上下载方法,在家中或秘密工场中打印,当局会否有方法收集情报,以打击这些罪行发生。
邓炳强表示,过去5年,有12宗检获完整火器的案件,涉及31件火器;亦有2宗破获制造枪械案,但只涉及制造气枪;以及3宗贩运完整火器案件,大部份从欧美国家邮寄到港。他续称,海关在堵截这些枪枝或配件做了大量的工作,包括利用科技,以大数据及人工智能去辨识高危地方或店铺的包裹。至于3D打印,他形容是技术的一种,如制造出真枪,就属于非法制造枪械,但若只做气枪,亦涉及制造枪械的法例,可处理相关情况。
邓炳强指改装枪不属枪枝议定书规管
选委界周文港则关注当局如何定义“制造”,问到改装是否属于制造的一种,举例有些气枪经改装后会与真枪无异,是否属于“制造”。他又称,新加坡要涉及10支或以上枪械才属于非法贩运武器,香港又会如何定义。
邓炳强表示,“制造”是包括制造和组装,重申法例的初心是针对制造真枪的人,防止真枪出售地下市场,对于改装枪他指不属于枪枝议定书规管,但在香港法例有规范将仿制火器改为真火器。至于非法贩运武器,他指在香港一枝都属于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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