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宣布,有关在政府合约中加入调解条款的政策今日(2月6日)起正式生效。调解条款表示当事人同意在诉诸仲裁或诉讼前先使用调解作为争议解决途径。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在社交平台表示,去年11月,他在2024香港法律周期间宣布,在政府合约中加入调解条款的政策宣言,旨在促使当事人在诉诸仲裁或诉讼前,优先使用调解作为争议解决的途径,落实《施政报告》中有关深化调解文化的政策措施。
根据政策宣言,政府将在政府合约中加入调解条款,并以此作为一般政策。调解条款列明,当事人同意在诉诸仲裁或诉讼前先,使用调解作为争议解决途径。此外,律政司亦于今天公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调解规则(2025版本)》,就调解程序订明了一系列规则,旨在与政府合约中的调解条款一同实施。
林定国指,政府期望透过牵头在合约中加入调解条款,以身作则,鼓励私人公司跟随,进一步推广“调解为先”文化。律政司将为各政策局和部门提供支援及监察,确保政策顺利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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