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湾圣方济中学于2019年疫情期间,经旅行代理商公司报4日3夜的台北游学团,并支付逾10万元的旅游费用,惟其后旅行代理商公司的牌照失效,无法提供游学团服务。荃湾圣方济中学昨经律师事务所入禀区域法院向被告追讨已支付的逾10万元、利息、及讼费等。
原告为荃湾圣方济中学 (ST. FRANCIS XAVIER'S SCHOOL, TSUEN WAN),答辩人为礼荟旅游有限公司 (JOSE TRAVEL LIMITED)。
入禀状指,被告自2019年起为一间有旅行代理商牌照的公司,业务包括发展游学团服务等,原告于2019年12月与被告签订一份“委託承办游学团合约书”。合约书提及被告将承办原告由2020年4月15日至18日的台北游学团,全队人数为20位学生及4位老师。
原告于2020年1月支付103,416港元予被告,而被告亦于同年2月发出收据确认收款。后来因应疫情,原告再支付合共26,400港元作更改出发日期的费用,及至8月更欲取消游学团,并向被告要求退回50%团费,但被告拒绝退款,原告唯有延长出发日期至2024年6月前,未料被告自2022年12月起,因其旅行代理商牌照失效,而无法或不能履行合约,亦无法提供游学团服务。原告昨经律师事务所入禀区域法院向被告追讨103,416港元、利息、及讼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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