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2003年底侦破一个诈骗集团,招揽多名人士参与不法勾当,藉虚报傀儡申请人的职业及收入,诈骗房委会置业资助免息贷款共逾1,000万元,以及3间银行按揭贷款共逾500万元。廉署其后落案起诉逾30名人士,包括集团骨干成员及傀儡申请者等。涉案集团首脑自2004年弃保潜逃遭廉署通缉,日前回港被拘控,案件今午(7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讯。
萧国标,65岁,无业,昨日(6日)被控四项串谋欺诈罪名,违反普通法。主任裁判官苏文隆将案件押后至明早(8日)再提讯。
另涉骗3银行按揭逾500万元
本案于2001年1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发生,当时房委会推出“置业资助贷款计划”(“置业贷款计划”,前称“自置居所贷款计划”),协助合资格的家庭或单身人士置业,计划于2004年7月终止。
“置业贷款计划”申请人须向房委会提交就业及入息证明文件,以证明其还款能力及月薪不高于指定上限。根据该计划,每名单身人士申请人最多可获批免息贷款330,000元作首期,家庭申请人可获批的最高免息贷款金额为660,000元。申请人除可向房委会申请免息贷款作首期外,亦可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
其中一项控罪指,萧国标涉嫌与诈骗集团成员及36名傀儡申请人,串谋诈骗房委会向傀儡申请人批准其“置业贷款计划”申请并发放免息贷款。该36项申请涉及免息贷款逾1,000万元。
另外3项控罪指,萧国标涉嫌与诈骗集团成员及其中10名傀儡申请人,分别诈骗东亚银行有限公司、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及上海商业银行有限公司批准及发放按揭贷款,涉款共逾500万元。
在向房委会及该3间银行作出申请期间,萧国标及其同谋涉嫌递交虚假的僱佣合约及月薪证明文件,以虚报傀儡申请人的就业情况及收入。
其余涉案人最高囚27个月
廉署当年曾接获贪污举报,指称一个集团涉嫌串谋向多名物业代理及保险代理等人提供利益,以获他们协助诈骗房委会贷款。调查显示,涉案人士涉嫌虚构多间公司,讹称聘用傀儡申请人并虚报其薪酬,以便向房委会及银行申请有关贷款。
廉署就上述勾当先后落案起诉逾30名人士,包括诈骗集团的骨干成员、傀儡申请者、物业卖家及物业代理等。有关人士就串谋欺诈、使用虚假文书等罪行被定罪,最高被判囚27个月。另外,廉署又向多名参与勾当人士施行警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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