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法官陈嘉信2021年司法抄袭,判案时抄袭了诉讼方九成半陈词;2019年马鞍山男子遭黑衣人点火焚身,一对夫妇在场粗言辱骂,其后被裁判官林希维裁定在公众地方扰乱秩序罪脱,2官分别被公众投诉。司法机构今发文回应2宗投诉,首席法官张举能考虑专责法官小组的调查报告及投诉法官行为咨询委员会的意见后,认为2宗投诉俱不成立,指陈官纵然大幅抄袭,但仍曾运用独立思考审案,惟应当明确提醒法官,停止在判词中大篇幅抄袭诉讼各方陈词。
▲司法机构公布,就高院原讼庭法官陈嘉信与裁判官林希维的投诉不成立。
报告同意陈嘉信有大幅抄袭惟仍有独立思考判案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陈嘉信2021年在一宗禁制令诉讼当中,判案时抄袭了原告百分之95的陈词,案中被告2023年7月1日投诉陈官没有分析事实而错判。
专责法官小组的调查报告指,诚然可见判词中有很大篇幅抄袭了原告的开案及结案陈词,惟判词尾段属陈官裁断及结论,绝大部分内容均出自法官手笔,反映法官曾经分析以及根据证据裁断事实,并应用法律原则,表明陈官曾独立评核及分析证据及相关法律。因此陈官显然并非无差别地抄袭和接纳原告陈词,亦非没有以独立思考履行其司法职能。陈官在回应是次投诉时,强调自己是“经历过斟酌思量、分析研究以至同意原告人陈词的思考过程”,最后才判断原告证实了威吓的申索,因此指称法官未有对案情进行分析的投诉并不成立。值得留意的是至今没有人上诉反对陈官决定。
受首席法官训诫后承诺不重犯
然而调查报告又指,任何在判词中大量採纳诉讼各方陈词的行为都不可接受,否则会令人严重质疑法官是否已放弃其司法职能,或其行为是否能让公义得以彰显,故需忠告警惕。陈官曾因司法抄袭被终审法院及高等法院首席法官严肃训诫时,承诺日后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
过多抄袭令人质疑法官有否独立思考履行司法职能
投诉法官行为咨询委员会则指过多的司法抄袭,会令人质疑法官有否运用独立思考处理争论裁决。如判词因出现大篇幅的司法抄袭,而导致未能展现法官以独立思考履行其司法职能,一般会被视为有力证据,可构成司法行为失当,亦容易令人质疑法官有否独立思考履行司法职能,造成不必要且不可取的干扰,以致大篇幅的司法抄袭成为一种非常“危险”的做法。
强调公义彰显须有目共睹
投诉法官行为咨询委员会认为,陈官已运用独立思考处理案中争论,因此投诉不成立,惟强调公义不但要得到彰显,还要有目共睹,确立公平公正的观感,对维持公众对司法的信心至关重要,并支持专责法官小组建议的跟进行动。
投诉不成立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考虑上述建议后,认为投诉不成立,指相关判词纵然大篇幅地抄袭本案所涉的事实和情节,但仍能显示法官曾运用独立思考审理本案的事实和争论点,但应当明确提醒法官,停止在判词中大篇幅抄袭诉讼各方陈词的做法,亦应向法官提供撰写判词的适当指导。
裁判官林希维被投诉立场偏颇以致错判被告无罪
2019年11月11日,一名男子在马鞍山遭黑衣人淋泼易燃液后点火焚身,在场一对夫妇以粗言秽语指骂男子,翌年被裁判官林希维裁定在公众地方扰乱秩序罪脱。律政司早前上诉得直,发还重审后,林官裁定2人罪成立,判监5星期。有公众投诉林官立场偏颇,没有充分考虑案情,错判被告无罪。
报告为判决属司法决定裁定投诉不成立
调查报告指裁判官裁决属司法决定,是否得当不属于投诉司法人员司法行为范畴,而本案已透过上诉由原讼庭裁决。虽然原讼庭认为林官部分裁断有悖常情,错误理解法律原则,但不认为林官有偏颇之处,仅是推翻林官司法决定,并不等同原讼庭裁断林官司法行为偏颇。综观整个审讯过程,林官没有对犯罪行为表达任何不当或政治言论,因此投诉并不成立。
调查报告指出,不同人对司法决定或许持有不同的意见,然而意见分歧不等同司法决定或司法人员偏颇,考虑投诉是否成立时,案件结果不一定是相关考量,更绝非唯一考量。基于司法独立,专责法官小组不适宜亦不会干预任何司法决定。投诉法官行为咨询委员会同意调查报告结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遂认为投诉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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