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简朴房”规管制度建议方案开展的持份者谘询早前(10日)结束。房屋局局长何永贤表示,可考虑修正“简朴房”方案,研究宽限期由1至2年,延长至3年。
▲何永贤表示,会考虑修正“简朴房”方案。资料图片
简朴房︱业主需于登记期需登记否则违法
何永贤今早(16日)在商台节目表示,共收到合共近2200份相关意见,约1600份採用6款内容大致划一的范本意见书,大部分建议政府就“简朴房”订立起始租金及人均面积。她认为若面积增加、但租金要便宜,对业主来说肯定有矛盾。此外,当中亦有建议延长宽限期至36个月。她表示,当局会将收到的建议书按内容分类,现正展开分析。
过渡性房屋可带给基层儿童快乐成长回忆 “这是无价的”
对于有建议指,并非所有劏房能够加装窗户,有人提出改以抽气扇或窗户面向“光井”代替。何永贤认为,若以抽气扇代替,即如同居于“盒子屋”,与合理居住环境距离太远。如要考虑有关“光井”的建议,也要思考具体条件为何,例如至少可出入清理垃圾、有一定居住面积、空气要流通。她亦指会考虑研究宽限期由1至2年,延长至3年,予业主及租客时间处理各样搬迁或工程等问题。
她指政府立法的决心很清晰,相关条例草案会争取在今年内通过。她强调立法通过后,会有登记期,若期内劏房业主不主动登记,而劏房又不合标准就是违法,局方可以即时执法。
对于有劏房户表示希望原区安置,另有团体期望政府提供搬迁津贴,何永贤则称未必做到。不过她相信劏房户的子女,搬到政府辖下房屋生活,例如过渡性房屋,一定会健康快乐成长,有很好的回忆,“这是无价的”。她又提到,发展局清楚计算未来10年的土地需求,期间的公营房屋数目已能满足市民需求,相信已扭转本港房屋供应失衡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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