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涉于去年5月在旺角一间酒吧内非礼女子,随后于青衣警署内再三度袭击同一女子。涉案男警今早于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控猥亵侵犯等4罪,辩方表示拟不认罪,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本周四(2月20日)于粉岭法院再讯,待准备审讯文件,获署理主任裁判官郑纪航批准。被告获准以5,000元(港币,下同)保释,期间不得离港及接触控方证人。
▲男警陈建愉被控非礼及普通袭击4罪下周四于粉岭法院再讯。资料图片
42岁被告陈建愉,控罪书上报称其他职业,被控1项猥亵侵犯及3项普通袭击罪。控罪指他于2024年5月14至15日期间,在旺角太平道3号1楼La La Bar 猥亵侵犯女子X;另于8月至11月期间分别三度在青衣警署4楼、15楼及2楼厕所外,袭击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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