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监察主席潘焯鸿去年遭工程公司入禀高等法院控告诽谤,指其Facebook帐户及“中科媒体”Youtube内容涉嫌影射该工程公司参与穗禾苑业主立案法团围标,该工程公司要求潘焯鸿删除涉案帖文影片并赔偿;潘焯鸿其后提出反申索,该工程公司今向法庭申请剔除反申索。聆案官何展鹏押后聆讯4星期,待潘焯鸿接触律师及索取法律意见,并告诫潘焯鸿考虑会否继续反申索,“恳请你谂谂”、“我哋始终用紧法庭资源”。
▲潘焯源坚持不会撤销反申索,并会重新聘请律师处理案件。
官指潘提反申索理据或不足
原告公司为富林工程营造有限公司,今由大律师谭俊杰代表;被告潘焯鸿,今天没有法律代表,亲自行事。
何官今向潘焯鸿指出,原告申请剔除潘焯鸿的反申索,其理据简而言之,便是潘焯鸿提出因为原告提告和传媒报导、而令他蒙受损失,这并不构成诉讼因由。何官续问到,潘焯鸿是否会继续会坚持反申索,及会否聘请律师。
潘焯鸿今表示,他不会撤销反申索,并会重新聘请律师。何官于是押后聆讯,并排期在不早于4星期后再开庭处理双方争议,预期聆讯须时两小时。
吁考虑放弃反申索或另行入禀
不过,何官亦向潘焯鸿指出,如果单纯因为他人提告及传媒报导公开法庭的内容,便可提出反申索,“咪所有官司都可以?”,并邀请潘焯鸿接触律师后考虑是否坚持反申索,“恳请你谂谂”、“我哋始终用紧法庭资源”;另指如果潘焯鸿有“冤屈”,可另入禀处理,“公道自在人心”,法庭会尽能力提供公义。
原告入禀状指,潘焯鸿于去年在Facebook和Youtube发布有关富林涉及参与穗禾苑围标的内容,其中Youtube约8条影片有诽谤内容;富林指公司没有参与围标,透过业主立案法团“候选人”的whatsapp群组,可看到法团的决定是经过合理讨论和考虑。同年7月富林的代表律师要求潘焯鸿删除网上言论不果,基于涉案言论影响公司声誉,遂入禀要求法庭颁下禁制令并向潘焯鸿索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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