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男教师涉于半年间,在粉岭中心停车场内非礼女童,继而煽动女童作出严重猥亵行为,被控猥亵侵犯等两罪。案件今早在粉岭裁判法院再讯,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4月16日,待录取证人供辞,明言案件或将在区域法院以上的法庭审理,获裁判官水佳丽批准押后,期间被告获准保释候讯。
被告郑汉斯,报称教师,被控猥亵侵犯及煽惑年龄在16岁以下的儿童作出严重猥亵作为罪。控罪指,他于2019年11月11日,在粉岭新运路33号粉岭中心停车场非礼女童X。另于2020年5月到6月间,煽惑年龄在16岁以下的X,与其作出严重猥亵行为。
案件编号:FLCC1516/2024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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