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岁家庭主夫涉嫌在家中对12岁女儿上下其手,8年内强奸女儿至少13次,女儿惧怕父亲家暴而哑忍,直至20岁与父亲争执后才举报父亲。被告否认13项强奸罪及1项非礼罪受审,辩方今于高等法院质疑女儿多次被强奸何以毫不反抗,也不曾求助,女儿形容被告“好似屋企嘅皇帝咁”,哭诉“唔敢(反抗),驳一句嘴都畀人打到⋯⋯冇可能㗎⋯⋯”更不认为母亲知情会挺身而出,“连佢自己畀人打到手脚青色紫色都系咁”。
女儿盘问下认曾未婚怀孕兼流产
现年26岁女儿X透过视像系统作供,辩方代表大律师程云峰今盘问下,女儿X同意由于X妹妹先天后脑有凹陷、有腹涨等,因此父母一直关注妹妹多于自己,程云峰又指出女儿2009年读小四时,曾因在学校将食物包装扔在地下而需要见家长,老师又向父母投诉女儿欺凌男同学,女儿今指不记得事件。女儿又在盘问下交代数名小学同学曾用粉笔在学校操场写粗口辱骂老师,自己虽然没有参与,但也没有阻止。
女儿承认首次案发前,自2011年起已经拥有母亲电话号码,可以随时致电对方。女儿再指2014年被告要求自己删除社交媒体应用程序,女儿认为对方侵犯自己私隐,惟不敢直斥其非。程云峰指翌年父母查看其交友应用程序纪录,当中有人名为“大支J”,女儿又曾发讯指“惊自己有BB”,女儿今表示没有印象。女儿盘问下坦承2018至2019年间仍然在学时未婚怀孕,父母在其背囊中搜出流产报告,一度当面对质。
女儿盘问下又透露2019年6月有连同父母、时任男朋友及同学参与示威,程云峰质疑其父母没有参与更反对女儿参与示威,女儿否认。女儿另透露参与示威期间,时任男友即现任丈夫曾经被捕定罪,惟不同意父母反对2人交往。女儿交代自大学时候已再没有零用钱,全靠自己兼职来支付日常开支,也曾上缴部份收入作家用,修读副学士时更曾因为学资处未及批核而需停学1个月,要向男友及财务公司借贷2万元应急。
首次被奸时无反抗无求救“因为好惊”
程云峰问及女儿12岁首次被奸事件,当时被告进房脱衣强奸女儿,女儿今同意案发时被告没有威吓或按住自己,自己可以自由活动,但也没有致电母亲、报警或高叫求助,解释当时“冇谂过,因为我好惊”,因为平日只要怒目而视或出言反驳已经会遭被告打骂,“好似屋企嘅皇帝噉”。女儿盘问下又指当被告脱衣时,自己仍“唔知咩事”,直至“摆入来嗰下”方明了,程云峰质疑女儿没有任何反抗,女儿哭道“我冇,因为我好惊”,当时曾低声叫“好痛”。程云峰再质疑女儿何不打被告、咬被告等来反抗,女儿激动哭诉“唔敢⋯⋯唔可以㗎,驳一句嘴都畀人打到⋯⋯冇可能㗎⋯⋯”
现年58岁的无业男被告N.P.S.被控13项强奸罪及1项非礼罪,被控于2011年3月至2019年8月期间,13次强奸女儿X。涉案地点为他们一家五口在不同阶段的住所,包括上水御皇庭、粉岭名都、元朗广场、元朗宝城洋楼、艺典居及丰裕轩的单位。他另被控于2014年至2016年暑假期间,在元朗游泳池非礼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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