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早前采取“劲草”执法行动,捣破一个贪污“打假波”外围赌博集团,经深入调查后落案起诉4名人士,包括该不法集团主脑及一名香港乙组足球联赛(港乙)球队班主,涉嫌以逾24万元行贿多名足球员,借此操纵球队在2021/2022年球季多场赛事的结果,以便集团经营外围赌博。案件明日(7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讯。相关贪污调查仍在进行,廉署不排除会有更多人士被检控。
今日(36日)被落案起诉的四名被告分别为姚晓聪,40岁,外围赌注经营者(“庄家”);卢康铭,30岁,虎门体育会(虎门)班主兼教练,他并会以后卫身分参与赛事;苏俊贤,32岁,虎门中场球员;以及曾效力虎门的黄谦进,32岁,外围赌注中介人(俗称“艇仔”)。四人被控共两项控罪,即一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以及一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
于2021年4月至2022年8月案发期间,虎门参与由中国香港足球总会(香港足总)主办的2021/2022年度赛季(该赛季)港乙赛事。香港足总要求所有注册足球员均须遵守该会的《道德守则》,包括在所有赛事中尽全力作赛,并禁止球员参与外围赌博、行贿受贿或“打假波”等不法行为。
其中一项控罪指四名被告涉嫌藉操控或企图操纵虎门在该赛季的赛果,串谋诈骗香港足总。另一项控罪则指姚晓聪、苏俊贤及黄谦进涉嫌向多名效力虎门的香港足总注册足球员提供贿款,以操控或企图操控虎门在该赛季的赛果。
廉署调查显示,四名被告涉嫌于该赛季展开前,商讨并协议收购虎门以便不法集团经营外围赌博,过程中卢康铭怀疑收取了六万元。
姚晓聪其后涉嫌操控虎门的“打假波”策略,于比赛进行期间与苏俊贤及黄谦进向作赛足球员“打暗号”以操控赛果。三人其后向参与“打假波”的多名虎门足球员先后提供贿款共逾24万元,卢康铭及苏俊贤亦以足球员身分获分贿款。
虎门在该赛季参与12场赛事,其中七场的赛果怀疑被操控。香港足总于该赛季末举办“联赛杯”以代替受疫情影响的赛事,涉案人士亦涉嫌继续操控虎门作赛的四场球赛。
廉署一直透过执法、预防及教育“三管齐下”的反贪策略,致力维护本地体坛廉洁。于2024年9月,廉署推出了《体育总会诚信防贪指南》,协助体育总会提升管治及加强内部管控,涵盖范畴包括有关运动员及教练等持份者的管理及操守要求。
因应自去年针对“打假波”贪污行为的一连串执法行动所揭示的情况,廉署正紧密协助香港足总全面检视其运作程序,包括监察比赛模式、球员及比赛相关人员的管理及行为守则等,并提供务实的防贪建议及指引,以进一步加强香港足总的诚信管理和防贪能力。
廉署每年均为香港足总职员及各级足球比赛的教练、球员和球会管理人员等举办防贪讲座。去年11月,廉署亦参与香港足总举办的“公平竞技日”活动,协助推动球坛诚信文化。未来,廉署会继续与香港足总及相关持份者保持紧密合作,期望将公平竞赛精神传承至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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