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药物浪费/医管局/专科门诊】药物浪费不但虚耗公帑,更会造成用药混乱。为解决此情况,医管局在本月24日推出新措施,首阶段将所有出院、专科门诊及普通科门诊病人的药物配发期,限制在不会多于24周;若须处方多于24周药物,则安排分期覆配。次阶段措施将在今年第四季推展,目标是减少配发部分“有需要时服用药物”,病人将获一次性8星期配发量,或按需要每8星期覆配药物。医管局总药剂师崔俊明预计,措施可减少65%“有需要时服用药物”及10%“慢性病药物”处方。他强调新安排是实施“分段配药”,病人药费不变,与以往一样是付15元便可取最多16周药物。
门诊药物开支大 专科占九成
医管局联网服务总监邓耀铿表示,政府对公院病人药费资助率达92%,过去5年医管局药物总开支持续上升,在2023/24年度便达131亿元,当中门诊病人药物开支便占67%,花销有9成来自专科门诊,“惟很多时候病人在专科门诊覆诊后,会取得大量药物,造成浪费的机会亦相对高”。至于止痛药等“有需要时服用药物”,处方量也有较大机会与病人实际需求不同,故较易有浪费情况。
▲3月24日起,所有出院、专科门诊及普通科门诊病人的药物配发期,不能多于24周。资料图片
第四季起减配眼药水等“有需要时药物”
崔俊明透露,公院每年开出的药单中,约9%属“处方多于24周”,而本月24日起会将上限定为“每次最多配发24周药物”;至于“有需要时服用药物”,若处方多于28日,系统会自动设定配发量为处方的25%,但强调医生可按临床需要调整药量。他解释:“举例病人需在3个月后覆诊,若日日食止痛药,最少要给90日药。惟病人或是有时痛、有时不痛,而若医生未写明实际剂量,系统便会自动开25%药。如果病人表示隔日作痛,医生就可选择给90日药中的一半”。崔续指,次阶段措施在今年第四季推展,减少配发部分“有需要时服用药物”,包括眼药水、化痰素或外用药膏等,相信措施可减少药物浪费,避免病人在家中存放大量药物,亦有助在覆配药物时因应需要,跟进病人用药情况;而对于行动不便的病人,药剂师也会酌情处理配发量。
未来发展方面,邓耀铿称医管局会配合整体基础医疗健康发展方向,及政府的社区药房计划,安排病人定期到社区药房覆配药物,促进药剂服务共同治理病人的服务模式,“社区药剂师担当重要角色,因为他们可以提供用药指导给病人,增强病人赋能,亦可提高用药安全,并增加每个病人自我健康管理的能力”。至于日后药费会否调整,他指医管局有定时就药物费用开支与不同病人组织沟通,收集意见,会将调整建议交给医卫局,最终由政府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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