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尖警区特别职务队第二队及油麻地分区军装巡逻小队人员经调查后,于3月10日下午搜查油麻地文英街17-24号一单位,并在单位内检获共约475克怀疑氯胺酮、121粒怀疑含有液态依托咪酯(俗称“太空油毒品”)的烟弹,以及一批怀疑毒品包装工具。经初步调查后,人员拘捕两名分别18岁本地男子及15岁本地女童,涉嫌“贩运危险药物”及“管有危险药物”被捕,他们现正被扣留调查。行动中检获的毒品总市值约278000元。案件由油尖警区特别职务队第二队继续跟进。
▲警方行动中检获的毒品。
警方重申,根据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险药物条例》,任何人如贩运危险药物,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罚款500万元及终身监禁。任何人如管有任何适合于及拟用作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险药物的管筒、设备或器具,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一万港元及监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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