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教署时任惩教助理涉藉隐瞒个人债务,在3年内先后多次诈骗惩教署储蓄互助社及3间财务机构向他批出贷款共逾150万元。廉署接获惩教署转介的贪污投诉,调查后昨(12日)落案起诉该名惩教助理共17项欺诈罪,暂准予保释,明日于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文伟杰,49岁,惩教署时任一级惩教助理。被告于2020年9月至2023年9月案发时驻守东头惩教所,期间先后多次向惩教署储蓄互助社及多间财务机构申请贷款。
17项欺诈罪指被告在申请其中17笔贷款时作出虚假陈述,讹称已在申请表上披露所有债务,而申请表上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属真实、正确及完整,意图诈骗惩教署储蓄互助社批出一笔9.4万元的贷款,以及诈骗该三间财务机构向他批出另外16笔贷款共逾142万元,每笔为数5万元至逾14万元。
廉署调查发现,被告申请上述17笔贷款时,均没有披露他有尚未清还的贷款。如被告披露所有债务,惩教署储蓄互助社及该三间财务机构并不会向他批出该等贷款。调查又发现,被告至今仍未还清上述部分贷款,涉款最少逾35万元。
廉署发言人指,公务员队伍是政府有效施政的支柱,公务员维持廉洁奉公因此至为重要。
▲涉隐瞒债务诈骗17笔贷款共150万元,49岁时任惩教助理遭廉署起诉。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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