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及司法部今年2月联合发布多项新措施,进一步扩大港资港法与港资港仲裁的适用范围。 林定国今日(14日)出席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时表示,新措施获得业界和其他持份者广泛欢迎,为港资企业提供更多选择、弹性和便利,律政司会密切关注措施扩展的落实情况,并继续与内地部委和业界保持紧密沟通。 林定国强调,做好香港仲裁中心,受惠者不单只是香港的律师,更可惠及全世界对仲裁领域有兴趣的法律界人士。
深圳珠海港资企业可在香港仲裁
林定国表示,新措施包括在深圳、珠海登记设立的港资企业,不论投资占比如何,均可选择香港法律为合同适用的法律; 在大湾区内地九市设立的港资企业,除可选择内地作为仲裁地外,亦可选择香港作为仲裁地解决商事纠纷,相信可提升港资企业风险管理的效益。
议员关注推广进度 林定国:循序渐进平衡发展利益
行会成员、立法会议员廖长江表示,关注政府港资港法与港资港仲裁至今的推广工作,又问及未来会否有时间表将措拖推广至其他大湾区城市。 林定国表示,现时本港有不同类型的商会,形容“佢哋会系最有机会的用家”,故政府未来会加强与本地商会及在港的外国商会之间的交流,强调“如果议员有好的意见,我们一定会尽量而为推动有关工作”。
至于会否将措施推广至其他大湾区城市,他认为措施刚在2月推出,强调必须平衡大湾区以至国家的发展利益,故应该要小心行事、循序渐进地推动有关工作,故应待措施落实一段时间后再加以检视。
议员建议加强宣传 林定国认同以问卷收集业界意见
另一名立法会议员陈曼琪建议政府可在驻粤办以至全国加强宣传,又指林定国如日后出访外国,建议“抓住任何机会,推广香港的国际法律仲裁的发展”,认为政府可多在外国、本地、内地的商会及专业机构收集数字,科学化分析政策的推动成效。 林定国认同陈有关建议,未来会考虑与商会接触期间,以问卷的方式了解业界所需,强调做好香港仲裁中心,受惠者不单只是香港的律师,相信可惠及全世界对仲裁领域有兴趣的法律界人士。
林续说,律政司会密切关注措施扩展的落实情况,并继续与内地部委和业界保持紧密沟通,及时总结实践经验,支持业界巩固和拓展大湾区海外业务,鼓励外商利用香港作为“跳板”,发挥香港普通法制度“内联外通”的力量,以及“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独特优势。
大律师公会支持政策 增合作机会提升业务能力
另外,香港大律师公会执行委员会委员何淑瑛表示,公会将全力支持有关政策的落实及推广,她认为措施的扩展必定会增加大律师的案源,并可增加两地律师的合作机会,称“我们可以一起做真案件,累积实战的经验”,有利提升香港大律师及内地律师的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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