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俄国十月革命之后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以来,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关系问题就是我国思想文化界一直思索和探讨的问题。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在总结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经验的基础上,首次提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即“两个结合”。2023年6月,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五千多年中华文明深厚基础上开辟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必由之路”,并强调“‘第二个结合’是又一次的思想解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第二个结合”的重要论断,为我们深化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理解、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确立文化主体性指明了方向。学界已有大量学习、领会该命题的文章,提出了许多有参照意义的视角和观点,但鲜有在哲学方法论意义上予以系统阐释的文章。实际上,“第二个结合”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提出具有本体论意义的概念“文化生命体”的基础上建构的方法论,是内蕴本体论、大历史观的辩证方法论。深入挖掘“第二个结合”的哲学方法论内涵,把握其方法论意义,对于深刻领会和践行“第二个结合”意义重大。
一、“文化生命体”:“第二个结合”的本体依据
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两个结合”“不是‘拼盘’,不是简单的‘物理反应’,而是深刻的‘化学反应’,造就了一个有机统一的新的文化生命体”。“只有立足波澜壮阔的中华五千多年文明史,才能真正理解中国道路的历史必然、文化内涵与独特优势。”这两个论断表明,中华文明一直以“文化生命体”的方式存在,新的“文化生命体”之“新”是在古人“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即“日新盛德”意义上的“新”。在此意义上,“文化生命体”是“第二个结合”的本体依据。同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连续性、突出的创新性、突出的统一性、突出的包容性、突出的和平性。这五大特性是中华文明本体层面的特性,它们作为本质规定性、作为禀赋、作为文化基因内蕴于中华文明这一“文化生命体”之中。作为“文化生命体”的中华文明,在形成新的“文化生命体”的历史进程中,基于自身的本体特性,把蕴含着世界文明普遍性特质的马克思主义纳入自身。这意味着,在“文化生命体”的意义上才能谈“第二个结合”。
1.作为本体的“文化生命体”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文化生命体”概念是一个本体层面的概念。在本体层面上阐释“文化生命体”,可以借助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马克思高度肯定黑格尔基于生命原则基础上“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辩证法,而表征这一辩证法的典型命题就是“实体即主体”,即“不仅把真实的东西或真理理解和表述为实体,而且同样理解和表述为主体”。黑格尔认为,实体作为主体,其自身就蕴含着生成自身、发展自身的内在动力。实体作为主体的自我运动、自我否定、自我发展,就是世界历史的展开过程。
显然,作为本体的“文化生命体”,既是实体又是主体。而在存在论的意义上,“文化生命体”首先表征为中华文明的本体。这一本体用中国哲学的表述就是“道”“天文”“人文”这样的概念。在一定意义上,中国文化最为核心的特点就是“文明以止”“人文化成”。《周易》中说:“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周易·贲卦·彖传》)“天文”“人文”之“文”,就是作为本体的根据。在“人文化成”或曰“化民成俗”的过程中,“文”既是实体性的存在又是主体性的依据。当然,与黑格尔的“实体即主体”的观念论性质不同,中华文明作为“文化生命体”之“文”,其现实载体是亿万生民,而不是抽象概念。中华文明作为“文化生命体”的对象化、外化,是作为实体的“中华民族共同体”。
具体说来,“文化生命体”之所以是“生命体”,是因为它具有类似“生命体”的本质特征,即它是一个有机整体。生命体各个要素之间内在关联,互为条件,使得整个生命体构成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由此生命体得以生存和延续。“文化生命体”也是如此:构成文化生命体的各个文化要素之间相互关联、互为条件,形成了文化要素之间的互动,从而实现文化生命体的生存和发展。进而言之,“文化生命体”之所以被称为“生命体”是因为生命是自因的,因而“文化生命体”必然是主体。按照黑格尔的说法,“直接性的理念就是生命”,只有生命才是“理念”本身,只有生命才是自己是自己的原因,才是自身圆满的存在。而这种“自己是自己的原因”使得生命作为主体而存在。由此推论,“文化生命体”作为本体自然具有“文化主体性”,其“文化主体性”决定了“文化生命体”的自在自为性质,决定了“文化生命体”自己能够生成自己,是实体同时也是主体。
拥有5000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之所以历经磨难从未解体、断裂,就是因为其本身就是一个生生不息的具有主体性的“文化生命体”。由于每一种“文化生命体”都延续着本民族的精神血脉,因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就是“文化生命体”的精神基因。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和精华所在,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而这一凝聚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基因的“文化生命体”,作为一个实体需要有肉身化的承载者,这一承载者不能是抽象的、原子式的单个人,而应是一个集体,是带有规定性、目的性的实体,这就是“中华民族共同体”。“中华民族共同体”作为一种实体性的“文化生命体”,有类似于自然生命体的组织、器官,而真正能让这些组织、器官运转起来的,是几千年来多民族融合发展起来的思维方式、语言、概念、传统、习俗等客观性内涵,即中华文明。中华文明并非外在于“文化生命体”,其本身就是“文化生命体”的客观表达,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文明发展历史就是具有“文化主体性”的“文化生命体”不断彰显自身的过程。
2.“文化生命体”的本体论特性
中华文明之所以几千年来长盛不衰,关键在于其作为“文化生命体”的本体性特性,即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突出的连续性、突出的创新性、突出的统一性、突出的包容性、突出的和平性。这五大特性在中华文明作为“文化生命体”形成之时就已作为文化基因存在,决定了中华文明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向心力,使得“中华民族共同体”几千年来绵延不绝。
中华文明作为“文化生命体”具有突出的连续性。中华文明是世界上唯一没有中断、存在了5000多年的文明。英国哲学家罗素曾经说,“从孔子的时代以来,古埃及、巴比伦、马其顿、罗马帝国都先后灭亡,只有中国通过不断进化依然生存”。钱穆也曾感叹:“罗马帝国亡了,以后就再没有罗马。唐室覆亡以后,依然有中国,有宋有明有现代,还是如唐代般,一样是中国。这是中国历史最有价值最堪研寻的一个大题目。”中华文明能够连续发展,关键在于其拥有强大的“文化主体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文明是世界上唯一绵延不断且以国家形态发展至今的伟大文明。这充分证明了中华文明具有自我发展、回应挑战、开创新局的文化主体性与旺盛生命力。”有了一脉相承、有了绵延不断,中国人就有了根与魂,中华民族就不会消亡,这正是“文化生命体”所彰显的旺盛生命力。
中华文明作为“文化生命体”具有突出的创新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连续不是停滞、更不是僵化,而是以创新为支撑的历史进步过程。”中华民族向来崇尚创新创造,《周易》中有“日新之谓盛德,生生之谓易”,《大学》中有“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这种创新创造精神早已深深植根于中国人的精神世界和灵魂深处,成为中华民族最深沉的民族禀赋。这种创新性正是源自“文化生命体”的内在动力,源自“文化生命体”的绵延不绝。正是实体性的“文化生命体”,即“中华民族共同体”,在中华大地上创造了光辉灿烂、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中华文明正是基于“文化生命体”在创新中的发展,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价值理念和精神追求,夯实了文化根基和精神命脉。
中华文明作为“文化生命体”具有突出的统一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文明长期的大一统传统,形成了多元一体、团结集中的统一性。‘向内凝聚’的统一性追求,是文明连续的前提,也是文明连续的结果。”这种统一性来自“文化生命体”的内在规定,外显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由此决定了中华民族即使遭遇重大挫折也能作为中华民族共同体而紧紧凝聚在一起,决定了国土不可分、国家不可乱、民族不可散、文明不可断的共同信念。中华民族深入骨髓的大一统观念源远流长,而自秦建立起统一的封建王朝始,维持中国统一的制度基础也得以确立。此后的历史虽然统一与分裂局面更替出现,但统一始终是中华民族历史发展的主流和大趋势。由此也生出“兼容并包”的胸怀气魄,体现了中华文明强大的包容性。
中华文明作为“文化生命体”具有突出的包容性。包容性是中华文明自起源时就具有的内在特性,以农业为基础的文化与社会在面对复杂多样的生态和人文环境的挑战时,需要通过协作、和谐、宽容来应对,由此形成了凝聚、包容和统一的族群特质。因此可以说,中华文明的包容性源自“文化生命体”的文化基因,从一开始就带有和谐包容的人文情怀。在历史演进过程中,中华文明形成了和合、融合、友善的包容性。与此同时,中华文明不断与其他文明保持交流状态,“中华文明的包容性,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取向,决定了中国各宗教信仰多元并。中华文明作为“文化生命体”在不断的交流互鉴中焕发新的生命力,推动了世界文明发展进程。
中华文明作为“文化生命体”具有突出的和平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和平、和睦、和谐是中华文明五千多年来一直传承的理念”。中华民族历来重视“和”,尊重他人的存在,在共处中求同存异、寻求和平,是理解和沟通的基础和前提,而这些正是中华文明“文化生命体”内部文化要素协调互动的结果。在此基础上,不同文明的“各美其美”才会最终达到“美美与共”的境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里,生活在历史和现实交汇的同一个时空里,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世界各国人民的命运紧密相连、相互依存是历史必然趋势,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人类共同创造。“只有人类一同追求和平发展,以命运共同体的方式为世界的未来努力,才会让人类的文明继续向前。”
综上所述,中华文明作为“文化生命体”具有五个突出特性,它们是中华文明所独有的,是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正是由于具有这五个特性,中华文明作为“文化生命体”才区别于其他形态的“文化生命体”,并以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具象化或者说实体形式展现出来。正是基于这五个本体性的突出特征,作为“文化生命体”的中华文明才能形成作为实体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只有同时作为实体又作为主体,中华民族共同体才能既自我持存又能吸收其他营养,不断更新、完善、发展自身。只有基于这样一个强大的“文化生命体”的自我体认,“第二个结合”才是可能的和必然的。
二、“第二个结合”:自发自觉相统一的辩证法
马克思指出:“黑格尔的《现象学》及其最后成果——辩证法,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伟大之处首先在于,黑格尔把人的自我产生看做一个过程,把对象化看做非对象化,看做外化和这种外化的扬弃”。这种基于生命原则的辩证法认为,只有在不断否定中事物才能不断运动着,才不会成为僵死的存在物。“第二个结合”就是这种自发自觉辩证法的真实逻辑。类似于自然生命的中华民族“文化生命体”,具有与自然生命一样的自发性和自觉性,它会扎根历史、立足当下、着眼未来,反思、批判当下,通过与马克思主义这一其他“文化生命体”交流融合,吸收一切有利于自身存在和发展的优秀元素,超越当下,实现自身的进一步发展。
按照黑格尔的说法,“方法并不是外在的形式,而是内容的灵魂和概念”。“第二个结合”作为“文化生命体”“日日新”意义上的生成过程,是“文化生命体”自我否定、自我扬弃的展开过程,体现为自发自觉相统一的辩证法。辩证法包括“从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三个环节,与之相对应,“文化生命体”的展开和生成过程包括自发、自觉及二者辩证统一的过程。
1.自发环节及其方法论要求
所谓自发,是指任何民族的文化都是一个自发的自然演进过程,类似于生物基因的文化基因,在客观性的自然演进过程中造就了自己文化的多样性,自发性地创造着自己民族的历史文化。“文化生命体”就是这个民族得以延续的主体和前提,它内蕴着本民族的文化基因、本体特性,蕴含着生命体存在和发展的依据,蕴含着文化自发生长、自然演进的重要维度,自身就有能力有动力有力量去发展自身,自身就有免疫力去修复自身。在这样的意义上,如何保护好“文化生命体”的自发性?
首先,要从认识层面肯定本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做到自我接纳、自我保护、自我持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多年的文明史,我们要敬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无论哪一个国家、哪一个民族,如果不珍惜自己的思想文化,丢掉了思想文化这个灵魂,这个国家、这个民族是立不起来的。”因此,我们要以更宽容的视野和态度对待文化传统、对待“文化生命体”,在此基础上充分滋养它,保护文化基因的多样性,彰显其自然生长的强大力量。
其次,要善于利用文化自发增长的自然力量,尊重文化自然演进的客观性。对文化的自然生长不能拔苗助长,不能过度干涉。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每个国家和民族的历史传统、文化积淀、基本国情不同,其发展道路必然有着自己的特色……独特的文化传统,独特的历史命运,独特的基本国情,注定了我们必然要走适合自己特点的发展道路”。在这样的意义上,对待“文化生命体”就要尊重其自然演进规律,尊重生命体本身,尊重文化本身。
再次,要寻求和凝练活着的传统文化元素,进一步激活其生长动力。我国历史悠久,幅员辽阔,民族众多,文化多样,在民间文化中存有丰厚的传统文化积淀,在一些地方的乡风民俗和方言土语中,大量传统文化元素仍在呈现和自然生长。这就需要我们做好文化调查、文化保护等工作,把传统文化的多样性、丰富性尽可能在我们这个时代展现出来,给其足够的生长空间,使其充分彰显自身的生命力。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要让活态的乡土文化传下去,深入挖掘民间艺术、戏曲曲艺、手工技艺、民族服饰、民俗活动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最后,要加强主流意识形态和政府导向,采取一些必要的扶持和保护措施。一方面,要让更多文物和文化遗产活起来,“要让文物说话,让历史说话,让文化说话”。“文物和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我们要积极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挖掘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多重价值,传播更多承载中华文化、中国精神的价值符号和文化产品”。另一方面,营造多元文化生长的文化生态,鼓励不同民族、不同地域的特色文化发展,草根诗人、民间艺术在新的网络平台上的展示等,显示出“文化生命体”内在的生命力。
2.自觉环节及其方法论要求
所谓自觉,是指“文化生命体”自身成长、自我否定、自我批判的环节。任何民族都会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和历史境遇中反思自己的历史文化,会在反思、批判和否定自身的基础上以一种文化自觉与其他“文化生命体”产生碰撞,通过自觉的文化实践实现对本民族文化的调整和再造。在这样的意义上,自觉同样是“文化生命体”自身所固有的,是“文化生命体”内部的否定性力量。这种否定性力量看似与“文化生命体”具有的肯定性的自发性相矛盾,实际上恰恰是“文化生命体”突破自身、超越自身的内在动力。那么,如何彰显“文化生命体”的自觉性?
首先,要意识到“文化生命体”并非僵死之物,而是能够调整自身以适应外部环境的有机体。“文化生命体”并非既定的、现成的、固有的,其内在的“文化主体性”决定了它一定会以各种方式彰显自身的生命力。这也就是为什么近代中华民族“文化生命体”在遭到沉重打击时进行了各种救亡图存运动,如洋务运动、戊戌变法、辛亥革命等,这实际上是中华民族“文化生命体”对当下生存状况的自觉反思、否定、批判与调适。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要对传统文化进行科学分析,对有益的东西、好的东西予以继承和发扬,对负面的、不好的东西加以抵御和克服,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而不能采取全盘接受或者全盘抛弃的绝对主义态度”。因此,彰显自觉性就要彰显自身的“文化主体性”,清醒地认识自身。
其次,要反思自发演进的中国传统文化有其历史局限性,需要对其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要清醒认识到,中国传统文化曾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为推动民族进步和社会发展发挥过重要作用,曾在规范传统社会的政治秩序、维系家庭社会和谐稳定以及培育个体道德情感和价值取向等方面发挥过积极作用,时至今日它依然具有显着的时代价值。但是,传统文化毕竟是时代的产物,有些内容当前已不适用。因此,要科学辨析传统文化中的精华与糟粕,寻找其中“中华民族生生不息、长盛不衰的文化基因”,“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再次,要批判以西方文化为参照和标准的做法,警惕同一性。近代以来,无论是“中体西用”还是“全盘西化”,实际都是以西方文化作为标准来审视和研判中国传统文化。究其实质,就是以西方传统形而上学的同一性去压制差异性,以某种“文化生命体”去遏制其他“文化生命体”。然而,“没有哪个文化的特定部分可以挑出来,作为样板来说明(或特别不能作为样板来说明)文化的其他部分所期望的条件”。对待各国文化要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大历史观”,放眼整个人类历史文化发展的长河,突破狭隘视野和狭小格局,突破形形色色的“文化优越论”,由此确立一种体现大历史观要求的打通本国与世界的文化观。
最后,要认识到“文化生命体”的成长需要一种“多元基础主义”的方法要求。“多元”意味着“文化生命体”的成长需要吸收一切有利因素;“基础”意味着“文化生命体”要以自身“文化主体性”为根基。离开了“基础”,多元就无处安放;离开了“多元”,“基础”就无法生长;只有把“多元”和“基础”相结合,“文化生命体”才能绽放。“第二个结合”的过程就是“文化生命体”绽放的过程,就是中国式现代化接力探索的过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深深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科学社会主义的先进本质,借鉴吸收一切人类优秀文明成果,代表人类文明进步的发展方向,展现了不同于西方现代化模式的新图景,是一种全新的人类文明形态。”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此,既要坚持“文化主体性”,坚定文化自信,彰显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又要坚持胸怀天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尊重世界各国文明的特殊价值,吸收借鉴一切人类文明成果,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更加美好的人类文明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3.“第二个结合”:同一性与差异性的辩证统一
就“文化生命体”的辩证生成过程来说,自发是中华民族共同体自我保护、自我接纳的非反思的自在环节,自觉是审视自身、审视世界的反思性的自为环节,“第二个结合”则是自发与自觉两个环节的辩证统一。“第二个结合”的关键在于,如何在保持中华文明“文化主体性”的前提下,实现一种生命体内在的“化学反应”。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毕竟源于两个不同的“文化生命体”,因而将二者结合起来即“第二个结合”是同一性与差异性的辩证统一。那么,这种同一性与差异性的辩证统一应如何实现?
首先,要总结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成功经验,提炼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契合之道,寻求同一性。“第二个结合”之所以可能,本质上在于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间具有契合性或同一性。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结合’的前提是彼此契合”,“‘结合’的结果是互相成就”。一方面,二者的哲学基础相同。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基础是历史唯物主义,其强调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决定与被决定关系,彻底颠覆了唯心主义先验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强调关注人间事,关注现实事,关注日常人伦和生活经验。因此,二者在哲学世界观、基本立场和认知价值目标上具有唯物主义哲学意义上的契合性。另一方面,二者的价值目标相同。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都有一种对人间疾苦、对百姓的深切关注,有相似的社会理想和人类美好愿景。在马克思主义那里表现为“没有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而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则表达为“天下大同”。这种相似的价值目标,表达了二者对人类共同前途和命运的人道主义关切。
其次,要明晰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间的差异性。由于产生的地域、时代和社会条件等不同,两种文化具有先天的差异性,尤其是在文化形态、问题导向、思想体系等方面差异明显。但也正是这种差异性成为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形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动力,二者的结合才是必要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马克思主义就是中国共产党人从国外学来的科学真理。”马克思主义深刻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提供了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方法,并在社会实践中加以印证,为人类社会发展进步指明了方向。马克思主义这一“魂脉”,给中国带来了现代政治、现代制度、现代文明,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带来了活力,注入了新的能量,带来了“活水”。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根脉”几千年来未曾断绝,充分体现了这一“文化生命体”具有强大的文化基因和顽强生命力。由此,“第二个结合”需要以马克思主义这一“魂脉”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因和元素,以其革命性、先进性、科学性、真理性赋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崭新的内涵,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一“根脉”能够在坚守文化主体性的同时与时俱进、焕发出生机活力,从而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最后,要致力于“新文化生命体”实现同一性和差异性的辩证统一。“第二个结合”并非两种异质性文化的外在结合,其过程实际上是作为“文化生命体”的中华文明基于“文化主体性”自发自觉的辩证展开过程。这一过程具体体现在,近代中国受到西方列强入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受到西方文明强烈冲击,其现实性岌岌可危,但是作为中华“文化生命体”的基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自发生长、自然演进的轨迹,其自身就有免疫力去修复自身,表现为“文化生命体”内蕴的“文化主体性”通过各种救亡图存运动得以维系,以自我革命方式得以彰显,对中国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与此同时,作为另一种“文化生命体”的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自觉反思省察自身的同时,认识到区别于自身的马克思主义的革命性、科学性和真理性,在充分彰显自身“文化主体性”和充分尊重与马克思主义之间差异性的同时,寻求与马克思主义之间的契合之处,充分吸收借鉴马克思主义,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相结合,产生了深刻的“化学反应”,既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得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现代的,也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使马克思主义成为具有中华民族历史与文化特色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在“第二个结合”的过程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相结合后,成为一个新的自我,由此形成了新的“文化生命体”。中华文明自觉融入世界历史进程,并引领世界历史发展;中国历史上升为世界历史,成为世界历史的一部分,也使世界历史由于中国历史的融入而被重新审视。在此过程中,“文化生命体”认识到自身历史就是世界历史本身,认识到与马克思主义相结合的过程并不是丧失主体的过程,而恰恰是引领自身成为人类命运共同体主体的过程。当然,在“新文化生命体”的成长过程中,“第二个结合”作为同一性和差异性的辩证统一,不是一蹴而就的,其过程既是历时性的也是共时性的,是需要我们长期坚持的文化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树立大历史观,从历史长河、时代大潮、全球风云中分析演变机理、探究历史规律”。“第二个结合”就是一种大历史观,其方法论是一种着眼于大局、着眼于全体的完整体系。正如黑格尔所说:“真理是全体。但全体只是通过自身发展而达于完满的那种本质。”每一代都在完成自身时代任务的前提下,成为大历史不可或缺的环节。在此意义上,“第二个结合”实际上是整个人类社会历史、世界发展史的一个阶段。在这样一种自发自觉的辩证法中,历史与逻辑实现了统一。
三、“第二个结合”的方法论意义
“第二个结合”是“文化生命体”自发自觉辩证法的展开过程,揭示这一方法论,有利于以辩证思维方式取代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彰显中华文明内在生命力,从而有助于实现同一性和差异性的辩证统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助于以一元论取代二元论,彻底解决“古今中西之争”,进而有助于深化对“文化主体性”的理解,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
1.有助于以辩证思维方式取代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彰显中华文明内在生命力
恩格斯指出:“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马克思批判地继承和发展了黑格尔的辩证法,否定在感性世界之外还存在一个绝对理念,把被黑格尔的绝对理念所禁锢的辩证法解放出来,把一切存在物看作有限的、历史的、感性的存在物,一切存在物都被投入历史长河中加以批判性的考察。也就是说,“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恩格斯指出,辩证法“是最重要的思维形式”。与之相对,存在一种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其最大特点是把事物及其概念视为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僵化的、一成不变的,其最大缺陷是缺乏矛盾思维。恩格斯曾经批判形而上学者“在绝对不相容的对立中思维;他们的说法是:‘是就是,不是就不是;除此以外,都是鬼话’”。以这样的一种思维方式看待传统文化,就会把传统文化看作既定的、固有的、静止的,看作僵死的、落后的、丧失活力的,这种理解无论是对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还是对中华文明的一脉相承,都是有害的。
“第二个结合”以辩证的思维方式来看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看作流变的、鲜活的。毋庸置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与我们的传统生产生活实践紧密相连的。几千年来,生产生活方式和社会结构的变迁使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逐渐发展壮大,虽历经沧桑却从未断绝,形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生存系统并绵延至今。在这样的意义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既是历史的又是当下的。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因此,我们不能脱离历史和传统孤立地、片面地谈文化创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强大的延续力,原因不仅在于它是古人留下的宝贵遗产,更在于它是流变的、鲜活的、与时俱进的。作为“文化基因”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不同历史条件下吸收不同的精华,才使中华民族“文化生命体”生生不息。“第二个结合”正是中华“文化生命体”吸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之精华的结果。也就是说,“第二个结合”是这一“文化生命体”自我成长、自我扬弃、自我超越过程中的一个动态的历史过程,这一过程既是“文化生命体”尊重自然成长规律、挖掘自身潜能的过程,又是其在尊重差异基础上扬弃自身、超越自身的过程。过程意味着流变,意味着鲜活的文化生命继续绵延成长,而流变的文化、流变的文明自然要融入一种整体的、普遍的大历史观。揭示出自发自觉的辩证法有助于摆脱知性思维方式,激活辩证活力,从思维方式上破解对“第二个结合”的僵化理解,彰显中华文明内在生命力,凸显“文化生命体”的勃勃生机。
2.有助于实现共同性和差异性的辩证统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中华民族是“中华大地各类人群浸润数千年中华文明,经历长期交往交流交融,在共同缔造统一多民族国家历史进程中形成的、具有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的人们共同体”。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56个民族作为中华民族不可或缺的构成部分,既存在共同性又存在差异性,而这些共同性和差异性都是中华民族作为“文化生命体”的组成部分。5000多年来,各民族构成的中华民族在中华大地上共同开拓了疆域、共同创造了思想、共同书写了历史,在不同民族思想文化交流碰撞、融合创新中形成了光辉灿烂的中华文明。尤其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我们党不断强调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华民族共同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等理念,强调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强调文化认同是最深层的认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坚实基础。“第二个结合”的提出,既凸显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重要性,更凸显了不同思想文化间的融合创新对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作用。
“第二个结合”的方法论,强调“文化生命体”自发自觉的辩证成长,强调共同性和差异性的辩证统一,这些都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经历了一个从“自发”到“自觉”再到“自为”(即自发自觉)的过程。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各族人民从对本民族“自发”的民族身份认同逐渐上升为对中华民族“自觉”的身份认同。新时代以来,随着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深入推进,各族人民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也开始由“自觉”进一步上升为“自为”。各族人民在对中华文化认同的基础上,形成对中华民族的强烈认同。他们主动践行中华民族价值观念,厚植家国情怀,主动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铸入内心深处。
这一过程实际上就是中华民族共同体作为实体性的“文化生命体”的辩证成长过程,既是其作为生命体的自然成长过程,又是其对自身的反思与调适。在这一过程中,作为实体性“文化生命体”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一种“差异的统一体”,其自身既蕴含着共同性又蕴含着差异性,二者是“文化生命体”成长发展的重要因素。当前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各民族的凝心聚力是其根本保障。团结意味着有共同追求,而追求共同性并非要消灭差异性、追求绝对的同一,而是要在尊重差异的基础上追求共同进步发展。共同性和差异性共同构成中华民族关联共生的内部结构。几千年来,中华民族的发展历程可以说是一个求同存异的共生过程,“共同性促成了中华民族的整体性,差异性丰富了中华民族的多彩性,中华民族共同体因而展现出殊途一体的内在特征和斑斓缤纷的整体面貌”。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只有顺应时代变化,按照增进共同性的方向改进民族工作,做到共同性和差异性的辩证统一、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的有机结合,才能把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做好做细做扎实”。
3.有助于以一元论取代二元论,彻底解决“古今中西之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经过长期努力,我们比以往任何一个时代都更有条件破解‘古今中西之争’,也比以往任何一个时代都更迫切需要一批熔铸古今、汇通中西的文化成果。”所谓“古今中西之争”,是近代以来围绕中国如何实现现代化而多次爆发的中国道路之争,表现为把古与今、中与西二元对立起来,要么把古今之争简单化为中西之间的对立,要么把中西之争简单化为古今之间的对立,其实质是完全照搬西方还是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问题。
把古今之争简单化为中西之间的对立,意味着古老中国是僵死的、停滞不前、缺乏生命力、没有创新性的;把中西之争简单化为古今之间的对立,意味着古老中国必然走向西方现代化,这就把西方的现代化看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现代化,似乎西方的现代化代表着人类未来走向。这两种对待古今中西的方式,实际都陷入了二元论,无法真正解决中国何去何从的问题。更为根本地,无论是古今之争还是中西之争,实际上都割裂了中华文明的连续性,忽视了中华文明既有性积淀和鲜活性演变之间并不是非此即彼而是辩证统一的。而这种辩证统一性,恰恰体现了中华文明作为“文化生命体”所具有的自发性和自觉性。
因此,破解“古今中西之争”的关键,就在于明确中华民族是“文化生命体”,确立起“文化生命体”所具有的“文化主体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任何文化要立得住、行得远,要有引领力、凝聚力、塑造力、辐射力,就必须有自己的主体性。”“第二个结合”恰恰体现了这种“文化主体性”。“第二个结合”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中华民族“文化生命体”作为一个一元的实体和主体,其自身生命进程的辩证展开、有机生长过程,就是一个连接古与今、中与西的发展过程,这一过程不是割裂的,而是一个连续整体。“第二个结合”破除了文明传统与现代化之间的二元对立,在这样的意义上,现代化是具有“文化主体性”的“文化生命体”在对文明传统进行自我反思、自我批判、自我革命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扎根于自身文明传统的现代化,是“文化生命体”内部的自我更新和发展,是中华文明自身成长的重要环节。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中国式现代化是赓续古老文明的现代化,而不是消灭古老文明的现代化;是从中华大地长出来的现代化,不是照搬照抄其他国家的现代化;是文明更新的结果,不是文明断裂的产物。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华民族的旧邦新命,必将推动中华文明重焕荣光。”以这样一种一元论的方式看待古今、中西,就从根本上消解了从其他“文化生命体”的视角对中华民族“文化生命体”进行外部反思和批判,从根本上杜绝了一种文明对另一种文明的绝对否定,彻底解决了“古今中西之争”。
4.有助于深化对“文化主体性”的理解,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
“第二个结合”不是两种现成的东西的外在结合,而是活的、具有“文化主体性”的中华文明“文化生命体”把自身优秀的传统文化基因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进行创造性融合。因此,具有能动性的“文化主体性”是“第二个结合”得以可能的前提。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更重要的是,‘第二个结合’是又一次的思想解放,让我们能够在更广阔的文化空间中,充分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宝贵资源,探索面向未来的理论和制度创新。”“又一次的思想解放”意味着“文化生命体”得到了彰显,意味着“文化主体性”实现了解放。“文化主体性”是“文化生命体”能够自觉到自身、发展自身的前提,也是“文化生命体”主动发展壮大自身的动力。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如果没有中华五千年文明,哪里有什么中国特色?”对“文化主体性”的重视,是“第二个结合”的重大意义。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文化主体性”的根基,是“文化生命体”的基因,构成了中华民族“文化生命体”的“根脉”。只有基于这一“根脉”,中华文明的主体自觉才能得以彰显,主体性、主导性才能得以确立。这一“根脉”是中华文明“文化生命体”区别于其他“文化生命体”的根本标志。马克思主义为“文化主体性”注入了“魂脉”,它决定了中华民族“文化生命体”的根本性质,这一“魂脉”激活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脉”,使得马克思主义与中华文明两种“文化生命体”在互动中发生深刻的“化学反应”,由此产生新的“文化生命体”。因此,这种新的“文化生命体”,不仅是属于中华民族的“特殊的文明形态”,同时也是以人类自由和解放为目的的“普遍的文明形态”。这种新的“文化生命体”不仅由于内蕴的“根脉”而葆有了自己的“文化主体性”,坚持自发与自觉,彰显了文化自信,而且由于注入的“魂脉”而致力于探索一种超越资本主义的新的文明形态,因此更具有“人类文明新形态”意蕴,更具有“人类命运共同体”指向,更具有世界历史意义。
新的“文化生命体”使中华文明兼具地域性和世界性,是一种新形态的人类文明。这种新形态的文明既是从古老的中华文明中连续发展起来的,又是在包容差异、吸收精华基础上融合形成的,体现了一种天下文明的大格局,是一种更加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新形态文明,这种人类文明形态必将成为人类自由解放事业的世界历史的一个环节。新的“文化生命体”使中华民族兼具民族性和人类性,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在新的“文化生命体”中上升到人类性高度,成为推动历史发展进程的主体性力量。“民族精神便是在这种特性的限度内,具体地现出来,表示它的意识和意志的每一方面——它整个的现实。”“世界精神的活动自身差别化为特定的民族精神,并通过特定的民族精神来体现、展示和实现世界历史的普遍性。”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指出的:“民族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日益成为不可能,于是由许多种民族的和地方的文学形成了一种世界的文学。”在新的“文化生命体”中,中华民族精神具有自身的民族性,不仅如此,它还通过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获得了“世界历史”的主体性力量。
文章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 2024年第10期
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佐伊科技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发布者:rmltwz,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rmltwz.com/shehui/343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