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今日(19日)复会,《保护关键基础设施(电脑系统)条例草案》恢复二读辩论。条例目的是加强“关键基础设施”的电脑系统的保安能力,减低必要服务因网络攻击被扰乱或破坏的可能,提升香港整体的电脑系统安全。“关键基础设施”包括两类,第一类是提供必要服务的基础设施,包括能源、交通、资讯科技、医疗、银行等8个界别;第二类是维持重要社会和经济活动的基础设施,例如主要体育场地、表演场地、科技园区等。
▲“关键基础设施”包括能源、交通、资讯科技、医疗、银行等提供必要服务。图为香港国际机场。
这些机构的关键基础设施营运者要遵守三大类法定责任,包括设立电脑系统安全部门、报告关键电脑系统的重大变化、制定保安管理计划、至少每两年参与一次保安演习,并需制定应急计划。
政府将成立专责办公室,由一名隶属保安局的专员带领来自数字政策办公室和警务处的专家,负责制定《实务守则》、监察针对“关键基础设施”的电脑系统保安威胁、调查电脑系统保安事故等。立法建议刑罚以机构为单位,并按违规的种类处以各级罚款,由50万元至500万元不等。
保安局常任秘书长李百全今日在电视节目表示,条例涉及的多数是大企业,不会影响到中小企。对于有业界希望政府提供补贴,资助他们举办演习等,李百全认为没需要,因这是“投资”,可令企业电脑系统更安全,业务才能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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