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岁前海关高级关员涉嫌于新冠疫情期间向海关虚报28次在家工作,实际受薪为医疗辅助队工作,被廉署起诉欺诈及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载有虚假陈述的文件两罪。案件今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暂毋须答辩,主任裁判官苏文隆应辩方要求,押后至5月14日再讯,期间被告续准保释。
被告李桂华,被控于或约于2022年3月18日,在香港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即一份名为“有关申请兼任外间工作一事”的报告表格,而该文件是对该主事人有利害关系,并在要项上载有虚假、错误或欠妥的陈述、即被告于2021年5月23日至2022年4月10日期间没有执行任何外间工作,及被告明知是意图用以误导海关。
欺诈罪则指,被告于2020年2月20日至2021年1月17日藉欺骗、即向海关虚假地表示她于2020年2月25日至2021年1月21日先后28次执行在家候命工作,意图诈骗而诱使该海关作出一项不作为,即不扣减被告就该28次工作的薪金、共19,230.61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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