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岁律师陆建廷疑两度与12岁女童性交,并涉嫌拍摄逾200张不雅相片和9段影片,被控与年龄在13岁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及制作儿童色情物品等5罪。案件今于区域法院提讯,陆建廷拟承认所有控罪。法官高劲修押后案件至11月3日正式答辩,陆建廷续须还押。
39岁被告陆建廷,被控2项与年龄在13岁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1项促使未满16岁的另一人制作色情物品及2项制作儿童色情物品罪。
拟承认所有控罪11月答辩
控罪指,被告于2024年3月4日及3月28日,在马湾珀丽路8号珀丽湾某单位,与12岁女童X非法性交;同年3月4日,在上述单位以其流动电话制作X的儿童色情物品(描划X的29张相片);及同年3月28日在上述单位以其流动电话制作有关X的儿童色情物品(描划X的188张及9个录影片段)。
促致未满16岁的另一人以制作色情物品罪则指,被告于同年3月14日至3月17日期间,在香港促使X制作色情物品,即以视像方式描划该女童X乳房的一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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