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今日(21日)开会,通过收紧“富户政策”及理顺部分执行细节,包括增加富户的额外租金水平,由“三级制”转为“四级制”,分别需交2.5倍、3.5倍及4.5倍租金,及最后一级迁出;新安排将于今年10月1日实施,富户最早明年10月1日缴交新租金。
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主席黄碧如指,小组委员会通过提高富户的额外租金,以减少对富户的资助。 新政策下,家庭入息超逾现行公屋入息限额2倍但不高于3倍的住户,须缴交2.5倍净租金另加差饲;家庭入息超逾入息限额3倍但不高于4倍的住户,须缴交3.5倍净租金另加差饷;家庭入息超逾入息限额4倍,但不高于5倍的住户,则须缴交4.5倍净租金另加差饲。
房署消息指,提高富户的额外租金后,富户租金会占其家庭总收入平均约11%。 虽然仍远低于私人住宅单位租金与收人比率中位数31.5%,但与一般公屋租户相若,较为合理。
小组委员会亦同时通过,调整需迁出公屋单位的入息限额水平,由原来的超出入息限额5倍必须迁出,改成超出入息限额5倍,或租户在两个申报周期,即4年入息超出限额4倍但不多于5倍必须迁出。
现时富户制度采用三级制,富户按入息水平支付1.5倍及2倍租金,若住户超过入息限额5倍,须迁出现居公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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