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科已婚男老师两年前与同校15岁女学生,在商场残厕内性交,女学生事后称“纯粹配合”对方。一个月后,男老师再于残厕内以阴茎摩擦女生下体,历时约5至10分钟。涉案41岁老师今早在区域法院承认猥亵侵犯等两罪,法官彭中屏将案件暂定今午判刑。辩方代表求情指,案发时二人为情侣关系,被告在事件曝光前已获妻子原谅并辞职,深知日后已不可再为人师表,望法庭轻判。
X家中吸烟惹父母疑揭发事件
现年41岁被告L.W.S.,被控与年龄在16岁女童非法性交及猥亵侵犯罪,控罪指他于2023年6月某日在苏屋邨附近商场与15岁女童X非法性交;另于同年7月某日在相同地点非礼X。
案情指,15岁女童X在2022年9月就读被告任职的中学,中一时X在学校透过同学初次认识被告,中二时被告成为X的宗教科老师,其后被告在2023年11月底主动辞职。在2024年1月深夜,X在家中吸烟惹双亲担心,父亲遂翻查其电话通讯纪录,发现被告曾透过Instagram向X传送自拍照,2人亦有若干关于性行为的对话等。数天后,父亲前往X的学校揭发本案。
被告与X师生恋残厕非法性交
X在录像会面透露,自己与被告在2022年底成为情侣,X在2023年6月某日下午放学后,二人在苏屋邨附近商场的残厕内性交约5至10分钟,期间二人面对面站立,被告将裤子脱下后抱着X,使用安全套下将其阴茎插入X的阴道,二人性交后将安全套丢弃在洗手间内,惟X称当时感觉“无咩特别”,与被告进行性交之举是“纯粹配合”被告。
X另在录像会面提及,在同年7月某日下午放学后,二人再次前往残厕,被告再次脱下裤子并抱着X,在X没有脱去短裤的情况下,被告用阴茎摩擦X的下体外侧及附近位置,历时约5至10分钟,期间被告有戴安全套,惟没有将阴茎插入过X的下体,X称在2023年底二人关系破裂而分手。经警方调查后,被告在2024年2月被捕。法医报告显示,X的处女膜上有撕裂伤痕。
求情称被告感羞愧主动辞职
辩方大律师苏国强代表求情,被告没有刑事定罪记录,明白犯下的事件性质严重,涉及违反诚信之举,被告感到十分羞愧。辩方续指,被告深明日后已不可再为人师表,知道犯错要面对罪责,惟将来生活必定艰难。辩方另提及,案件遭揭发前,被告已向妻子坦白事件,亦获妻子原谅,被告其后在2023年主动辞职,被告如今欲尽快出狱照顾妻子及5岁儿子,望法庭念被告没有使用暴力与女童性交,期间亦有使用安全套而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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