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指,在2月23日至3月23日分别接获3宗报案,指葵涌大陇街一大厦地下共两个单位分别怀疑被人堵塞钥匙孔、淋泼红油及损毁玻璃。
葵涌分区特遣队人员经深入调查后,锁定一名涉案可疑男子,联同葵青警区反三合会行动组人员昨日(3月24日)下午约6时,在葵涌区葵盛东邨拘捕一名45岁姓林本地男子,涉嫌“刑事毁坏”。另外,人员同日晚上约10时在荃湾区鲎地坊附近以涉嫌“刑事毁坏”拘捕一名34岁姓俞本地男子,相信与案件有关。人员相信案件牵涉金钱纠纷。
▲警方拘捕两名分别34岁及54岁的本地男子。警方图片
两名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案件交由葵青警区反三合会行动组继续跟进。行动仍在进行中。
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60条“摧毁或损坏财产”,任何人无合法辩解而摧毁或损坏属于他人的财产,意图摧毁或损坏该财产,或罔顾该财产是否会被摧毁或损坏,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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