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男女涉2020年初口岸爆炸案,今于高等法院踏入第75天审讯。控方爆炸品专家供称,次被告李嘉滨手机内的设计草图为“水喉通炸弹”,被恐怖份子广泛使用,其设计简单及“绝对系有威力”,其大小亦方便握在手中及投掷出去,如同手榴弹般,“爆炸方向系全方位”,在5至10米内有一定杀伤力。
李嘉滨手机内储存“水喉通炸弹”设计图
控方专家证人、署理高级警司兼高级炸弹处理主任李展超今续作供。控方展示从指称属于次被告李嘉滨的手机内发现的图片,其中一张疑似设计草图上写有“Pipe Bomb”。
李展超供称,“Pipe Bomb”即“水喉通炸弹”,是知名的土制炸弹,自60年代起,经常被恐怖组织爱尔兰共和军IRA使用、对英国本土政府发动袭击,记录显示被使用逾百次,而最近一次记录是在2023年。
▲被告张琸淇。资料图片
▲被告周皓文。资料图片
▲被告杨怡斯。资料图片
李展超续指,水喉通炸弹会被恐怖份子广泛使用,是出于其简单设计,如设计图中所示,水喉通炸弹有3种原材料;其一为引线或引芯,透过把绳子浸入硝酸钾和糖的溶剂,让低性能炸药渗入绳子及风干所制成;其二是水喉通连金属盖,水喉通直径为1.5吋、长5吋,“啱啱好摆到系手”,这亦符合水喉通炸弹的主要应用,“方便可以扔出去”;最后是主装炸药,由硝酸钾、碳和硫磺制成,属典型“黑火药”,与枪械子弹内的火药一样。
一旦爆炸水喉通金属化为碎片全方位扩散
李展超供称,根据设计图,炸药份量约为100至130克,“绝对系有威力”,爆炸时像手榴弹般,水喉通的金属会化为碎片,“爆炸方向系全方位”,在5至10米范围内有一定杀伤力。
控方亦展示警方在李嘉滨住所内检获的黑色管状物体及一系列化学品的相片,李展超指该黑色管状物体脗合水喉通炸弹设计,但较设计图低阶,因为该管状物并非金属,及使用了胶纸密封,效果不及设计图中有坑纹的金属盖,而屋内检获的化学品亦不足以填满水喉管。
8名被告依次为37岁无业汉何卓为、26岁装修工李嘉滨、28岁金融从业员吴子乐、30岁程序工程师张家俊、29岁文员杨怡斯、25岁入境处登记主任张琸淇、23岁大学生何培欣及25岁测量员周皓文。
首7名被告被控“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指他们于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在香港串谋他人,意图导致他人死亡或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订明标的、在订明标的内或针对订明标的送递、放置或引爆爆炸装置。7人另被控交替控罪、即“串谋导致爆炸”罪。李嘉滨另被控“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罪。周皓文则被控一项“企图制造炸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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