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女1男涉于去年1月至5月间向社会福利署申请交通意外援助,并谎称所提交的申请表格和多张医生证明书上的内容属实,诱使社署发放援助金约4万元。案件今早于东区裁判法院首次提堂,主任裁判官苏文隆应辩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5月19日再讯,待辩方取得所需文件,4名被告暂毋须答辩,获准以1000至5000元保释候讯。
4名被告分别为37岁女被告杨雅文,报称无业;23岁女被告刘伟莹,报称店务助理;26岁女被告刘昭言,报称无业;以及31岁男被告黎昆佑,报称厨师。
杨雅文被控1项欺诈罪,指他于2024年1月15日至2月29日期间,向社署人员谎称所交的交通意外援助申请表格,及8张医生证明上的资料属实,诱使社署向其发放共44,395元的交通意外援助金。
其余3名被告各被控1项企图欺诈罪,被控日期分别为去年1月25日至4月19日、去年3月26日至4月19日及年3月27日至5月6日期间。所涉医生证明则为16张、9张和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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