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男女涉2020年初口岸爆炸案,今于高等法院踏入第79天审讯。控方爆炸品专家供称,被告周皓文家中检获的氧化铝粉和次氯酸钙与其他化学品混合后可制成铝热剂或氯气弹,其家中的3D打印机亦可制造炸弹外壳和部件等。辩方盘问时,指涉案试爆片段不曾测试“水喉通炸弹”。爆炸品专家同意,但指如果在家居环境测试会造成很大破坏,即使在工厂测试,炸弹碎片亦能打穿金属墙。
▲口岸爆炸案续审。资料图片
控方昨专家证人、署理高级警司兼高级炸弹处理主任李展超昨续作供。控方今展示指称属于被告周皓文的Telegram记录,显示周在2020年3月5日透过帐户“Bla kdat”向“卡Lu”传讯息讯时,指“死火,唔记得帮沙泡畀支双氧水比你”,又提到双氧水须定期放气,因为会排出氧,“我唔mind你test下个樽放几耐先爆”。
李展超供称,双氧水可以用作制造三过氧化三丙酮(TATP),作为提供氧的原材料。另外,警方在周的家中检取了氧化铝粉、糖、次氯酸钙和3D打印机。李展超供称,氧化铝粉可与镁粉等金属粉末制成铝热剂,而次氯酸钙与酸或煞车油等混合可制成氯气弹,3D打印机则可制造炸弹外壳和部件等。
代表首被告何卓为的大律师姚本成盘问李展超时,提到李展超曾检视涉案被告手机内撷取的片段,并指出在部分片段中,片中人在测试金属粉末、自制雷管、炮仗、TATP、失效的怀疑炸药和不明物质,而在相关阶段并未测试“闪粉(flash powder)”。
李展超供称,自己并不肯定片段的背景及发生时序,但他是独立地“考核”每一条片段,并不会因为某一条片段中发生爆炸,而假定其他相关,亦只会从片中测试场地大小、配件情况和现场痕迹等去判断时序先后。
辩方续指,所有涉案片段均没有测试铝热剂。李展超不同意,指部分片段中的爆炸品反应未能确定是否在测试铝热剂;李展超同意所有片段均没有测试“水喉通炸弹(pipe bomb)”,但供称测试目的是炸药有效性而非威力,如果在家居环境内测试,水喉通炸弹的碎片会造成很大破坏,即使是在片中类似工厂的环境测试,炸弹碎片亦可能打穿金属墙。
8名被告依次为37岁无业汉何卓为、26岁装修工李嘉滨、28岁金融从业员吴子乐、30岁程式工程师张家俊、29岁文员杨怡斯、25岁入境处登记主任张琸淇、23岁大学生何培欣及25岁测量员周皓文。
首7名被告被控“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指他们于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在香港串谋他人,意图导致他人死亡或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订明标的、在订明标的内或针对订明标的送递、放置或引爆爆炸装置。7人另被控交替控罪、即“串谋导致爆炸”罪。李嘉滨另被控“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罪。周皓文则被控一项“企图制造炸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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