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区议员程振明及“村屋大王”王光荣涉串谋“套丁”案,图诈骗地政总署向元朗水蕉新村丁屋物业发展项目批出多张建屋牌照,二人早前否认串谋诈骗罪受审。 暂委法官钟明新今在区域法院裁定案件表证成立,两名被告选择不作供及不传召任何辩方证人,案件将于4月17日续审。
辩方庭上新增承认事实,指元朗民政事务处在2004年11月11日曾向元朗屯门七乡乡事委员会发送信件、刘皇发在2006年2月14日发送给曾荫权的信件等。
两名被告依次为75岁荣佳建筑有限公司负责人王光荣、及67岁水蕉新村原居民代表程振明,同被控一项串谋诈骗。 控罪指,他们于2005年5月11日至2019年5月7日期间在香港,一同串谋与根据新界小型屋宇政策申请建筑许可证在水蕉新村兴建小型屋宇的142名原居民及其他身份不详的人串谋诈骗地政总署,不诚实地表示该等申请人是位于水蕉新村各别土地地段的唯一合法注册业权人,而他们就土地申请上述建筑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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