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同舫: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动力

 

[摘要]探究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动力,需要历史地看待生产力发展的内部动力与外部动力之间的主次转换关系。基于“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这一基本原理,学界关于生产力的发展动力问题存在“内部动力论”与“外部动力论”之争,即究竟是生产力诸要素之间的内部矛盾还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外部矛盾构成生产力发展的主要动力。面对生产力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争,应当以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适应状态作为前置性判断:当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处于适应状态时,内部矛盾构成主要动力;反之,外部矛盾构成主要动力。新质生产力的提出,标志着中国进入了生产力发展的新阶段,内部动力与外部动力在当前阶段共同构成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动力。内部动力直接面向生产力诸要素及其组合的优化跃升,外部动力则指向以科学技术创新和深化体制改革作为驱动力推动新型生产关系的建构,以生产关系的变革推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

[关键词]新质生产力;新型生产关系;内部动力;外部动力

 

“新质生产力”概念的提出,标志着我国生产力的发展伴随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进入崭新阶段。“新质生产力已经在实践中形成并展示出对高质量发展的强劲推动力、支撑力,需要我们从理论上进行总结、概括,用以指导新的发展实践。”(习近平,第1版)目前学界对新质生产力的基本内涵、发展特征和实践路径等方面展开了较为充分的探讨,这对新质生产力的学理性阐发具有推动意义。关于如何从理论高度揭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动力并将其运用于具体实践,尚需进一步探析与澄明。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既具有时代特性,也遵循生产力发展的一般规律,对其发展动力的理论分析,需要在厘清马克思生产力概念的基础上,辨析生产力发展的内部动力与外部动力之争,历史地看待生产力发展动力的主次转化,并以此为理论依据,结合时代背景,分析新质生产力发展中双重动力的具体表现。对新质生产力发展动力的探讨,有利于从根本上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

一. 生产力发展的内部动力与外部动力

生产力发展的动力是什么?在物理学中,动力是推动物体运动或改变物体运动状态的根本原因。一切事物如果想要发展或改变当前的运动状态都需要依靠动力。根据“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这一基本原理,我们可以将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理解为:动力是推动事物发展的根本力量,而动力在本质上根源于矛盾。生产力作为人在劳动活动中彰显出的对象化力量,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生产力的发展同样需要遵循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即生产力的发展需要以矛盾作为根本动力。基于此,围绕生产力诸要素之间的内部矛盾以及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外部矛盾,学界提出关于生产力发展的“内部动力论”与“外部动力论”。但对于主要动力究竟是内部动力还是外部动力,学界却始终未能达成共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对新质生产力发展动力的探讨。

“内部动力论”认为,生产力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矛盾构成生产力发展的主要动力。在理解“内部动力论”之前,需要明晰生产力内部诸要素的构成,这是把握“内部动力论”理论内核的基本前提。对于生产力的构成要素问题,学界存有不同解读方式。“三要素论”认为,生产力的组成部分为劳动者、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需要追问的是,“劳动者”本身能否作为生产力的一种组成部分。早在1845年马克思就曾批判李斯特将人贬低为一种创造财富的“生产力”。“如果我把人当作‘生产力’来对待,那么我就是用别的主体代替了真正的主体”(《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263页),可见马克思曾严厉批判将劳动者直接作为生产力的处理方式。“两要素论”认为,生产力应由劳动者和劳动资料构成,但其论证引用的马克思原文表述却是“生产资料和劳动力”(《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215页),进而混淆了具有本质性差异的生产力、劳动者和劳动力。“劳动力成为商品”蕴含着资本剥削的秘密,劳动力是资本主义社会特定阶段的历史性产物,生产力和劳动者则都属于人类社会发展的永恒性因素,所以不能将生产力、劳动者和劳动力三者混淆。“单要素论”认为,构成生产力要素的就是劳动资料。这一观点未能全面把握马克思生产力概念的整体性和过程性,相对忽视了马克思的生产力并不是单一的简单范畴,而是具有诸多不同性质力量的系统性范畴。以上三种理解生产力内部要素构成的方式,除了理论自身的差异性,还存在一个共同的根本性问题,即将各类实体性要素理解为构成生产力的内涵或组成部分。这本质上混淆了生产过程与生产力的内涵,因而始终无法避免生产力本身作为一种“力”与实体性要素之间的矛盾困境。

如何理解生产力内部的诸要素构成,直接关系到如何把握以生产力诸要素矛盾为基础的“内部动力论”。生产力的构成要素不应作为生产力自身的内涵或组成部分来理解,而应被视为构成生产力得以凸显的可能条件的内部要素。结合马克思对生产力概念的规定,将劳动者、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作为构成生产力得以凸显的可能条件的三种内部要素,最能够完整把握马克思的生产力概念及其在劳动过程中的显现。在把握这三种内部要素时,需要注意三者之间存在主次之分。劳动者本身作为主体要素并不是生产力,而是生产力之内在本质的承载者;劳动对象作为客体要素本身也不是生产力,但其作为生产成果是生产力水平的直观表现;劳动资料作为劳动者与劳动对象互动的中介要素,既是主体能力的反映,又寓于生产成果之中具有客观性,作为劳动力发展的重要标志在三种内部要素中占据核心地位。(参见刘同舫,第29页)

通过明确构成生产力得以凸显的可能条件的内部要素为劳动者、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我们可以进一步考察以生产力诸要素之间矛盾为基础的“内部动力论”:生产力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矛盾运动会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内部动力论”成立的基础性命题是:生产力的三种内部要素并非保持一种停止不动的静态平衡状态,而是处于不断运动的动态矛盾状态。当劳动者的整体素质随着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而获得提升,现有的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无法满足劳动者对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等客观需要时,生产力三要素之间就会出现劳动者与劳动对象、劳动资料不适配的内部矛盾。当生产力诸要素出现内部矛盾时,劳动者作为主体要素可以通过学习新知识与新技能,努力改造旧的劳动对象或创造新的劳动对象,以此获得符合劳动者需要的劳动资料。同时,新的劳动资料的发明与广泛使用,可能会产生与原有劳动者之间的矛盾关系,反过来要求劳动者不断提高自身的生产经验、劳动技能和科学技术素养,使自己始终能够与先进的劳动资料相适应。在生产力内部矛盾的推动下,劳动者持续积累经验并提高技能、劳动对象不断丰富和多样化、劳动资料不断更新换代。生产力诸要素之间的内部矛盾构成主体、客体、中介要素相互促进和相互适应的内部动力,并以此作为主要动力推动生产力向前发展。

“外部动力论”认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主要动力。按照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是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但这一矛盾能否构成生产力发展的主要动力仍然是一个问题。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有学者甚至认为,“正是生产关系使我们能够在不同社会之间做出区分,它同时决定着生产力的发展速度”(里格比,第355页),但这一观点将生产关系置于决定性地位,混淆了唯物史观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主次地位;也有学者认为“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余少波,第299页),从内容和形式的角度,强调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是生产力发展的主要动力;还有学者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共同构成的生产方式为切入点,认为“生产方式范畴乃是解开生产力发展内生动力问题之谜的关键”(林金忠,第69页)。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实际上仍属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构成生产方式的一体两面,二者体现出社会生产的内容和形式的内生关系。因此,无论从内容和形式,还是从生产方式的角度,本质上都属于强调生产力发展的“外部动力论”,注重将生产力的发展动力置于与生产关系的矛盾中进行思考。“外部动力论”通常从外部矛盾的角度思考生产力的发展动力,认为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推动与阻碍两种作用,致力于强调增强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发展的推动作用,减少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发展的阻碍作用。当一种新的生产关系能够使生产力内部的诸多要素较好地结合起来时,便会极大促进生产力的积极发展。反之,如果旧的生产关系限制了生产力诸要素之间矛盾的解决,不利于生产力内部诸要素的正常运转时,便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外部动力论”为理解生产力发展的动力问题提供了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出发的重要理论视角。

在生产力发展的“内部动力论”与“外部动力论”之争中,“内部动力论”以生产力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矛盾作为生产力发展的主要动力,但相对容易忽视外部动力的重要作用。“外部动力论”虽然强调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但相对缺乏对生产力内部动力机制的揭示。“内部动力论”和“外部动力论”均符合“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这一基本原理。但将生产力的内部动力与外部动力分离考察,难免会陷入无法确定主要动力的理论困境:内部动力和外部动力看似都具备主要动力的特征,但因各自的局限性又难以成为主要动力,因而无法确定究竟何者才是生产力发展的主要动力。对该理论困境的破解需要引入历史思维,以生产力发展的不同阶段审视内部动力与外部动力的区别和联系。

二. 内部动力与外部动力的主次转化

内部动力与外部动力究竟何者才是生产力发展的主要动力?这在本质上并非二者取其一的问题,因而不能将二者进行割裂化的分离考察。无论是将生产力诸要素之间的内部矛盾还是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外部矛盾作为生产力发展的动力,均具备基本的逻辑合理性。对于生产力发展的主要动力问题,笔者认为,需要历史地看待内部动力与外部动力的主次转化关系,即以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适应状态作为前置性判断,生产力发展的动力随着不同历史时期二者适应状态的变化而呈现出不同主次关系的历史性特征。当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处于适应状态时,生产力的内部矛盾构成生产力发展的主要动力;当二者处于不适应状态时,生产力的外部矛盾构成生产力发展的主要动力。

历史地看待生产力发展动力的主次转化关系,需要以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适应状态作为前置性判断。如果单独将生产力作为前置性判断,并不能完整揭示出生产力发展的主要动力,必须要将生产力置于具体的生产关系中,使之获得历史性规定,才能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历史运动中,演绎出生产力发展的主要动力。从马克思的生产力概念史和生产力的现实发展两个维度,可以阐明发展动力主次转化的理论逻辑和历史逻辑。

从马克思生产力的概念史来看,历史地看待生产力发展动力的主次转化关系,在理论逻辑上具备充分的思想支撑。青年马克思通过经济学研究逐渐意识到生产力概念的重要性,但此时他还尚未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联系起来进行思考,主要通过对“抽象生产力”的批判来使用生产力概念。在《评弗里德里希·李斯特的着作〈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中,马克思认为,英国经济学家李斯特使用夸张的词句将生产力视为能够实现人的纯粹内在本性的神秘力量。马克思撕开李斯特生产力概念的理想化外衣,并指出在资本主义制度的现实中,生产力不仅无法实现人的内在本性,反而还会将人贬低为一种纯粹创造财富的“力量”。“人同马、蒸汽、水全都充当‘力量’的角色,这难道是对人的高度赞扬吗?”(《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261页)马克思通过批判国民政治经济学将人力与马力、水力等同的“抽象生产力”概念,揭示出生产力是源自具体生产过程中的物质力量,而非某种神秘的精神力量。马克思虽然未能在生产力与整体生产关系中把握其对社会发展的作用,但在对“抽象生产力”的层层批判中,已然意识到只有在具体的经济关系中才有可能理解生产力概念。直到《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和恩格斯开始将生产力定义为:“一定的生产方式或一定的工业阶段始终是与一定的共同活动方式或一定的社会阶段联系着的,而这种共同活动方式本身就是‘生产力’。”(《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32—533页)这一论断明确界定了生产力与“一定的共同活动方式”相联系。“一切历史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同上,第567—568页)马克思将生产力置于具体的交往场景中进行历史性探讨,发现当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出现不相适应的状况时,需要考虑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的外部矛盾问题。“已成为桎梏的旧交往形式被适应于比较发达的生产力,因而也适应于进步的个人自主活动方式的新交往形式所代替。”(同上,第575—576页)在《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更为明确地将生产力与一定的社会关系联系起来考察。“社会关系和生产力密切相联。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随着生产方式即谋生的方式的改变,人们也就会改变自己的一切社会关系。”(同上,第602页)但由于这一时期的马克思尚未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展开深入研究,更多只是在一般性社会交往或交换意义上理解生产关系。到了《资本论》及其手稿中,马克思已经很少单独谈论抽象的“生产力”,其中出现频率较高的是“劳动的社会生产力”和“资本的生产力”。“劳动的社会”“资本的”等前缀作为修饰“生产力”的定语,限定了生产力必须要在与之相对应的具体生产关系中获得历史性特征。唯物史观视野中的生产力概念始终具备与特定生产关系内在关联的历史性特征,这为理解生产力内外动力的主次转换关系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从生产力的现实发展来看,历史地看待生产力发展动力的主次转化关系,在历史逻辑上具备充分的现实支撑。支持马克思“生产力决定论”的国外学者通常将生产力自身的“发展命题”作为“生产力决定论”成立的前提。英国学者科恩就认为,生产力内在地具有向整个历史发展的普遍趋向。(参见科恩,第163页)在科恩看来,生产力具有内在的发展倾向,最终必然会超越曾一度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但如果回溯历史,生产力在人类历史的发展历程中并不总是具备内在的进步倾向,因而并不必然会打破生产关系的桎梏,科恩以生产力自身的“发展命题”作为对马克思“生产力决定论”的辩护不具备充分说服力。事实上,马克思“生产力决定论”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在于,从不孤立地谈论生产力,而是将生产力始终置于具体的生产关系中论述其重要的历史地位。英国历史学家安德森通过对欧洲封建主义大崩溃历史进程的详尽考察,发现西方封建主义危机的直接后果并不是在工业或农业上迅速解放和发展了新的生产力,而是直接影响了西方乡村中社会生产关系的变化。“生产力经常趋于停滞和退步于现存的生产关系之内,到它们自身在新的生产力能够创造出来之前必须激烈地变化和重组,并结合为一种全球性的新生产方式。换言之,在转变时代,生产关系的总的变化是发生在生产力之前,而不是相反。”(安德森,第152—153页)安德森强调的“转变时代”正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处于不适应状态的历史阶段。在“转变时代”中,即使生产力的内部要素仍在运动,但由于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内部要素的制约,生产力仍然可能无法得到发展,进而造成农业生产率的下降与人们生活水平的降低。从生产力在人类历史中的具体发展进程来看,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不适应的状态下,如果将生产力发展的内部动力作为主要动力,生产力仍会陷入停滞与倒退。只有以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适应状态作为前置性判断,才会最大程度地激发生产力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组合作用,使生产力具备不断进步的发展潜力,在现实逻辑中实现生产力发展的内外动力的主次转化关系。

理解内外动力转换的辩证性质,需要结合生产关系在生产力发展中不断自我扬弃的过程。在生产力发展动力的主次转换运动中,生产关系也进行着不断扬弃自身否定性、回归肯定性的运动。生产关系的历史运动过程,既是生产关系自身发挥推动或者阻碍作用的辩证演绎,也是生产力发展的内外动力转换发挥作用的关键环节。当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的适应状态发生变化时,生产关系在这一过程中呈现为:从肯定性存在转换为否定性存在,再由否定性存在上升为新的肯定性存在。当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呈现为相互适应的同一性关系时,生产力诸要素之间的内部矛盾是发展生产力的主要动力,生产关系此时作为肯定性存在,发挥了激发生产力内部诸要素充分发展的积极作用。当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由同一性关系变为非同一性关系时,生产关系就变为否定性存在,非但不会推进生产力的发展,还会起到抑制生产力发展的作用。此时,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构成推动生产力发展的主要动力,生产关系必须扬弃之前的否定性形式才能回到自身,以新的生产关系形式重新实现与生产力的内在同一关系。理解生产关系的自我扬弃运动,是辩证把握生产力发展的内外动力转换的关键所在。

生产力发展的内外动力的主次转化关系在理论逻辑和历史逻辑上都具备必要的思想支撑与现实支撑。阐明生产关系不断自我扬弃的历史过程,有助于揭示生产力内外动力转换所内蕴的辩证性质,理解内部动力与外部动力在不同历史时期对生产力发展的不同影响。历史地看待生产力发展动力的主次转化关系,构成理解一般性生产力发展动力的基本方法,为把握不同历史阶段出现的不同形式的特殊性生产力提供了合理的解读视角和阐释结构。

三. 新质生产力的要素升级与新型生产关系的建构

“新质生产力的提出,是对作为人的对象化成果的生产力在当今时代由‘有形质’转向‘无形质’的深刻把握,也是对作为人的‘共同活动’的生产实践在当代跃升的深度认识。”(刘同舫,第27页)新质生产力的发展遵循历史唯物主义揭示的生产力发展的一般规律,对其发展动力的分析同样需要从两个维度进行:生产力诸要素之间矛盾的内部动力以及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矛盾的外部动力。同时,对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动力进行分析还需要结合世界历史背景与当代中国的发展进程,在与传统生产要素存在状态和传统生产关系功能发挥的对比中,凸显“新”的特殊规定性。从生产力发展的一般规律与新质生产力的特殊规定性出发,对新质生产力发展动力的分析,需要从内外动力的主次转化与历史运动出发,深入探讨当代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组合的优化跃升与外部新型生产关系的建构在解放新质生产力、开辟发展空间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明晰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内外动力的主次转换关系,需要明确新质生产力的基本内容和发展要求,在此基础上对当前中国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适应状态进行判断。其一,“新质生产力”以创新为主导,注重摆脱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和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新质生产力以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组合的优化跃升为基本内涵,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特点是创新,关键在质优,本质是先进生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是科技创新;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参见习近平,第1版)其二,对当前中国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适应状态加以判断。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基本保持相对适应状态,内部动力始终是中国式现代化实践过程中生产力发展的主要动力。新质生产力的提出,标志着当前中国生产力的发展进入新阶段,但也因此面临新问题,即生产关系还未能变革为与新质生产力完全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新质生产力与传统生产关系之间出现相对不适应状态,外部动力同样构成当前阶段的主要动力。基于当前情况,内部动力和外部动力共同构成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动力,既不能只关注内部动力,忽视新型生产关系的外部推动作用;也不能过分强调外部动力,轻视生产力内部诸要素之间的作用机制,二者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过程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

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第一重动力即基于生产力诸要素之间矛盾的内部动力,直接指向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组合的优化跃升,这同时也构成新质生产力的基本内涵。根据生产力发展的“内部动力论”,生产力诸要素在发展过程中存在发展速度的差异,并非总是处于无矛盾的平衡状态。随着技术的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和产业深度转型的升级变化,新质生产力中的某些要素由于直接受到科学技术创新的影响,发展速度更快,而这些要素与其他要素之间的不平衡状态,将在客观上要求其他要素加速发展,以达到生产力诸要素之间的平衡。新质生产力诸要素之间的矛盾作为生产力发展的内部动力,本质上体现为对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组合优化跃升的客观要求。基于科学技术创新的核心要素和绿色发展的理念,新质生产力对内部诸要素提出了优化跃升的具体指向:作为主体要素的劳动者,需要成为能够利用信息技术掌握新质生产材料、秉持绿色发展理念、知识快速迭代和具有综合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作为中介要素的劳动资料,需要指向新型高端智能设备和绿色清洁的机器体系;作为客体要素的劳动对象,需要拓展为抽象的大数据集合等不受时空限制的非物质形态,尤其是高效能的新能源、新材料。同时,新质生产力诸要素之间的组合也需要实现跃升。根据新的产业发展需要,要素组合的优化跃升具体表现为:将生产要素从低效率领域配置到高效率领域,通过改变要素之间的比例和组合结构提升全要素生产效率。新质生产力诸要素之间的协调发展,直接指向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组合的优化跃升,需要保持主体要素、中介要素以及客体要素的和谐比例关系。新质生产力内部诸要素不断从矛盾到和谐,再上升至新的矛盾与新的和谐的辩证运动关系,构成新质生产力发展最为直接和内在的动力源泉。

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第二重动力即基于新质生产力与传统生产关系之间矛盾的外部动力,直接指向形成与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这同时也构成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内在要求。“生产关系必须与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同上,第1版)在强调新质生产力发展内部动力重要性的同时,不能忽视外部动力是对其发展同等重要的第二重动力。当传统生产关系与新质生产力之间出现不适应状态时,生产关系作为否定性存在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只有变革传统的生产关系,使之成为与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生产关系才能在新质生产力的内在要求中实现自我扬弃,在最大程度上激活新质生产力内部诸要素的生产效能,为新质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开辟新空间,提升新质生产力的全要素生产效率。

传统生产关系如何才能升级为新型生产关系,并以生产关系的变革不断激发新质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创新是推动传统生产关系升级为新型生产关系的重要驱动力,全面深化改革是推动新型生产关系升级的根本驱动力,也是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关键路径。

科学技术的创新不仅直接作用于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而且是推进新型生产关系升级的重要驱动力,主要体现为科学技术的创新对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和经济运行四个环节(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作用。生产关系通常指人们在物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形式、人与人在生产中的相互关系、产品分配的形式等。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和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经济运行环节构成生产关系的两大基本内容,科学技术创新正是从两大基本内容出发对生产关系变革产生重要推动作用。就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而言,科学技术创新使得新型生产关系的所有制类型更加丰富多样,由此推进形成符合高新技术产业的技术性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科学技术创新直接作用于生产力的“新质”,推动生产力发生质变,表现为从以往依托大量劳动力、能源资源等“有形”要素投入的传统产业,升级为依托人工智能、纳米技术、材料科学以及生物技术等一系列“无形”生产资料的高新技术产业。随着高新技术产业的出现,传统的生产组织方式也随之发生改变,催生出与之相适应的技术性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就经济运行的四个环节而言,在生产环节,科学技术的创新使劳动者对机器设备的依赖程度更高,促进劳动者之间形成更加复杂和系统化的分工协作关系;在交换环节,科学技术的创新突破了以往传统交换关系中的物理时空限制,超越传统交换市场的分散局面,使交换关系呈现为灵活性和流动性更强的市场一体化趋势;在分配和消费环节,科学技术的创新一方面有利于分配要素的增多,内在推动“共同富裕”的分配趋势,同时也能够进一步提高消费与生产关系之间的适配性,为新质生产力诸要素的发展提供正向反馈。科学技术的创新通过对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和经济运行环节产生积极影响,构成推动新型生产关系建构的重要驱动力。

全面深化改革是推动新型生产关系形成的根本驱动力,进而以新型生产关系激发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习近平指出,“要深化经济体制、科技体制等改革,着力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建立高标准市场体系,创新生产要素配置方式,让各类先进优质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顺畅流动。同时,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为发展新质生产力营造良好国际环境”(同上,第1版)。发展与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需要积极改进不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固定模式。实现这一目标的根本途径在于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具体表现为通过经济体制和科技体制的深化改革,使各类优质要素向新质生产力顺畅流动,深度推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一方面,通过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生产要素的高效配置,着力于将现有要素在不同部门之间予以重新配置,让各类优质生产要素朝向新质生产力全面流动。另一方面,通过科技体制改革,形成鼓励创新的激励机制,加强创新政策与经济政策、社会政策的统筹协调,最大限度助力科技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新质生产力的提出是对马克思生产力理论的守正创新,彰显了中国式现代化对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正确把握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动力,是新时代中国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探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动力,既要发掘生产力内部诸要素及其组合的优化跃升机制,也要重视与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的生成脉络,以双重动力推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智能化和信息化的产业技术革命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历史性交汇,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了重大机遇。在此条件下,我们要激发生产力不断向“新”突破,以“质”谋变,以生产力现代化实现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

 

注释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大历史观视域下的人类文明新形态研究”(编号24&ZD032)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安德森,2016年:《从古代到封建主义的过渡》,郭方、刘健译,上海人民出版社。

科恩,2008年:《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一种辩护》,段忠桥译,高等教育出版社。

里格比,2012年:《马克思主义与历史学:一种批判性的研究》,吴英译,译林出版社。

林金忠,2009年:《论生产力的性质及其发展之内生动力——探讨基础理论中尚未解决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载《学术月刊》第7期。

刘同舫,2024年:《以唯物史观理解新质生产力》,载《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第4期。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979年,人民出版社。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2009年,人民出版社。

习近平,2024年:《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载《人民日报》2月2日。

余少波,1995年:《社会生产力新论》,人民出版社。

本文来自《哲学动态》202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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